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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遍地蜘蛛侠

我會雙軌飄移一次創死六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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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家乡怎么会事呢?

下一集:失去的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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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转自qq群

如發明德意志民族,中華民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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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新耿

愛之味的東西從小吃到大,是真的滿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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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有件事想问本sub里的湾友

霧島都發給你五千振興券了,不花掉等著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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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請問食辣是不是一種糟塌食物的行為

一點點辣是點睛
一坨就是毀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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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九評台灣人

請您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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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什么念动力货车

沒拉手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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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鼠鼠最近生病了

靜養 保暖 頭保冷 補充水分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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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这是要干啥?

開打不集結就是送
開打集結就不是突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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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大军训,按道理大学生的体能应该能跑得赢五对负重轮

先不提坦克理論極速

上面不是有機槍能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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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湾友们怎么看这个人

智障假中立韓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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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这下一家亲了

第 314 條

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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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这下一家亲了

習近平有種來跨國告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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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这下一家亲了

第 二十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第 311 條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第 312 條

對於已死之人公然侮辱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已死之人犯誹謗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第 313 條

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前項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 314 條

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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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09 律师家属宣布参选北京基层人大代表

不可能選得上

如果真選上也只會成為黨的撫民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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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幸好没去看,捏麻麻的

我要是被強迫吃這個我也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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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爱(民)国少女唐可可

什麼死守四行倉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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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学校里看到的

支人大腦無法接受字典般的規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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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抢滩登陆!

消波塊呢? 反坦克拒馬呢? 地雷網呢?

就這自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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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支人是不是都听不进别人的论点?

能夠接受他人觀點是精神脫支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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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民国粉差不多得了,你民国早就名存实亡了

只要台灣一天沒宣布成立台灣共和國

支那就不是合法政權

中國正統在台灣 就噁心你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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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抗日战争是国军打得多吧

翻轉了,抗戰是內戰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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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這下羨慕了

在? 看看中國有哪些水果是能在東奧主辦採買的?



順帶一提 台灣有4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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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威士忌 我劝你多喝 白酒 我劝你别喝

欣賞不來,我比較喜歡琴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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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是神讓我去輝的

小孩好控制還不會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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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简单给小鬼们剧透一个

只有一人點讚,查後台!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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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不用翻译软件,你们猜猜这张学校海报是在表达或者纪念什么?

紅色應該暗指共產黨

跟普通頭骨混在一起可能是暗示不針對特定人群

我猜可能是大饑荒或大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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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简单造点家乡鸡右

蔡英文霧島.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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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拿了五眼联盟护照可以继续拿台湾绿卡吗?

目前唯一可行的只有婚姻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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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被支女气晕

你可以不幫忙

然後隔天就看到罵你沒眼色不會幫

正宗支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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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毒老嗨進,磕多了真的這麼嚴重?

後面怎麼不發上來?

手術瑕疵導致的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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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湾友进

不多,頂多只有日常的步槍打靶

戰車兵炮兵等專業兵種是要簽下去才能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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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湾友进

是,不過就當進去打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