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马克思言论摘录,不定期更新
马克思的多元逻辑论宣称,人的心灵逻辑结构因其所属社会阶级的不同而不同。种族多元逻辑论与马克思多元逻辑论唯一的差别在于,它认为每个种族,各有一个特殊的心理逻辑结构,并且主张,某一种族的全体成员,不管他们所属的阶级是否相同,都具有同一种特殊的逻辑结构。
这些学说所使用的“社会阶级”和“种族”概念的真意,这里无需加以深究。也没有必要对马克思主义者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当某一无产阶级跻身于资产阶级行列时,他将何时并将自己的无产阶级心智转化为资产阶级的心智呢?同样多余的是要求种族主义者解释,那些不具纯粹种族血统的人群,又将拥有怎样一个特殊的逻辑结构呢?
这样,无产阶级的逻辑就不仅仅是某一个逻辑的阶级。“无产阶级逻辑的某些观念并非一党偏见,而是由单纯的逻辑生发而来的。”而且,由于某种特殊优势,某些被无产阶级选中的资产阶级分子不会沾染上资产阶级的原罪。如马克思本人,既是一位富有律师的儿子,又和一个普鲁士贵族的女儿结婚,而且他的合作者恩格斯还是一位富有的纺织制造商。但马恩两人却从不怀疑他们自身已经超越了上述逻辑法则。尽管他们有资产阶级的背景,却并不妨碍他们具备发现真理的能力。
在马克思主义的意义上,“意识形态”指的是一种学说,一种有利于形成此意识形态之阶级利益的学说,尽管这种逻辑从无产阶级正确的逻辑观来看是错误的。某一种意识形态客观而言是邪恶的,但正是因为他的邪恶性才能够增进思想者所属阶级之利益。许多马克思主义者坚信他们已经证实了这种说法,证实的办法是强调“人们并非为知识本身而追求知识”这一观点。科学家的目的在于为成功的行动铺路。理论总是为了实际应用而发展起来的。不存在纯粹的科学和完全客观的真理探索。
为了便于讨论,我们不妨承认,获得真理的每一种努力,其动机都是实际应用于某些目的的考虑。但这并不能够回答以下问题:为什么某一种意识形态的(也即邪恶的)理论会比某种正确的理论更有用。某一种理论的实用性,在于靠这个理论所预测的结果是应验的,这是大家都能接受的事实。一个邪恶的理论从任何观点来看都比一个正确的理论更有用的说法,是不能自圆其说的。
对一些马克思主义者而言,科学家只为知识而工作的观点,只不过是科学家的一种矫饰。因此他们宣称,麦克斯韦发明电磁波的理论仅仅是为了开辟无线电报业务。这种说法对错与否与意识问题毫不相干。问题在于,促使麦克斯韦发展出一种正确的电磁波理论的,究竟是19世纪的工业化视无线电报为“点金石”或“长生不老丹”这个事实呢,还是资产阶级自私自利的一种意识的上层建筑呢?无疑,细菌学研究不仅是为了防治传染病,而且也是为了改进制酒和乳酪的生产工艺。但获得的结果肯定不具有马克思主义意义的“意识形态性”。
促使马克思发明他的意识形态学说的愿望,在于使经济学名誉扫地。他完全清醒的认识到,他没有借口反驳经济学家对社会主义计划可行性所提出的异议。事实上,他是如此倾心于英国古典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以致坚信他是颠扑不破的。他既不知道古典价值理论在聪明学者心中引起的怀疑,即使他有所耳闻,他也理解不了这些怀疑的重要性。他的那些经济观点只不过是当时英国理论的一个断章取义的翻版。当杰文斯和门格尔在经济思想领域开创一个崭新纪元的时候,《资本论》第一卷已经在此前的几年出版了。因而马克思作为一个经济学著作家的事业已告终结。马克思对边际价值理论唯一的反应是推迟了资本论后几卷的出版,但它们出版之时,他已魂归西天好些年了。
马克思发展意识形态学说,是为了专门对付经济学和功利主义的社会哲学。他的惟一用心是要诋毁经济学的声誉,而他又无法用逻辑和推理的办法做到这一点。他为他的学说批上一件普遍法则的外衣,使其放之任何历史阶段皆准,因为他明白,如果某一理论只适用于某一个别历史事件,就不能称之为一种客观规律。根据同样的理由,他不把他的学说的有效性仅限于经济思想,而扩大到任何知识门类。
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经济学对于资产阶级的功用是双重的。首先它有利于他们反抗封建制度和君主专制,然后又襄助他们对抗新兴的无产阶级。它为资本主义剥削提供了一种既合理又道德的依据。如果我们想借用马克思死后发展出来的一个概念,就可以说,资产阶级经济学使资本家的一些权利主张“合理化”了。资本家们下意识地为他们卑鄙贪婪的行为感到羞愧,并急于避开社会的谴责,因而鼓励他们的献媚者一一经济学家一一发展一些可使他们在公众舆论面前重新抬头的学说。
对某一个或一群人提出一个理论或一整套理论体系的动机进行心里描述,现在有了合理化这个概念可资利用。但这个概念对形成的理论的有效与否说明不了任何东西。如果这个理论被证明不能成立,则合理化这个概念就是对于使立论者犯错误的那些原因的一种心里解释。但如果我们找不出这个理论的任何错误,就不能指定用合理化这个概念来推翻它的有效性。如果经济学家下意识里果真只想为资本家的不当行为开罪,他们的理论也不乏正确之处。要想揭发一个错误的理论,除去用推理反驳它而代之以较好的理论外,别无他法。在讨论毕达哥拉斯定理或比较成本理论的时候,我们对毕氏和李氏创立这些定理的心理因素不感兴趣,尽管这些因素对史家和专记作家也许是重要的。从科学的角度看,这些理论能否经得住合理的考验,这才是惟一相关的问题。至于立论者本人的社会或种族背景却是题外之事。
人们在寻求一己私利的时候,都会努力利用一些多少为公众舆论所接受的学说,这是一个事实。不仅如此,他们还急于发明和宣扬那些可用以增进他们自身利益的学说。但这并不能够解释,为什么这样一些有利于少数人而有损于其他人的学说会得到公众舆论的支持。不管这种意识形态学说是否是一种“错误的潜意识”的产物一一它迫使某人在不自觉中为自己的阶级利益着想抑或源自一种对真理的有意歪曲,他们都必然遭遇其他阶级的意识形态,并极力想排挤之。因而在对抗性的意识形态之间必然发生冲突。马克思主义者把这种冲突中的胜败解释为一种历史的宿命。“精神”,这神秘的原动者,按一个既定的计划在运作。他(指“精神”)引导人类通过各个初始阶段最终到达社会主义之极乐世界。每一个阶段都是某个技术状况的产物,而其他一切特征又必然是这种技术状况的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精神”导致人类在适当的时期发展某些适合于其生活阶段的技术观念,并且使之得以实现。其余的一切都是技术状况衍生而成的。手推磨早就了封建社会,蒸汽机发动的磨早就了资本主义。在这些变化当中,人类意志和理性只不过起一些辅助作用。历史发展的坚定不移的法则,迫使人们不依其自身意志为转移地按照相应于他们时代之物质基础去思想和行动。当人们相信自己能够在各种观念之间以及他们所谓的真理和谬误之间进行自由选择的时候,恰好是在自我愚弄。他们本身并不思考,而是历史的意志在人们的思想中自动显现出来。
这纯粹是一种神秘学说,只有借助于黑格尔的辩证法才能得到证实。资本主义的私有权是个人所有权的首次否定,由于坚定不移之自然法则的作用,它又孕育出了对自身的否定,即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然而一个基于直觉的神秘学说,并不能因其借助于另一个较少神秘色彩的学说而失去其神秘性。这种把戏绝不能回答为什么一位思想家必须按照他所属的阶级的利益而发展某种意识形态。为了便于讨论,我暂且承认人的思想必然产生有利于其自身利益的学说。但是,一个人的利益必定等同于其整个阶级中其他人的利益吗?马克思自己也不得不承认,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组织不断因工人自身之争斗而屡遭破坏。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按照工会工资率被雇佣的工人和那些因这种工资率的强制推行而失业的工人之间,肯定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冲突,因为工会工资率的强制推行妨碍了劳动力供需达成平衡的适当价格。同样真实的是,人口过剩国家的工人和人口不足国家的工人,在移民问题上,彼此之间的利益也是互相冲突的。关于全体工人阶级的利益一致,并要求用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说法,只是马克思及其他社会主义者的武断假想。这个假想不能仅凭“社会主义观念是无产阶级思想的发扬光大,因而必然有利于无产阶级”这一断言而得到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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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学说所使用的“社会阶级”和“种族”概念的真意,这里无需加以深究。也没有必要对马克思主义者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当某一无产阶级跻身于资产阶级行列时,他将何时并将自己的无产阶级心智转化为资产阶级的心智呢?同样多余的是要求种族主义者解释,那些不具纯粹种族血统的人群,又将拥有怎样一个特殊的逻辑结构呢?
这样,无产阶级的逻辑就不仅仅是某一个逻辑的阶级。“无产阶级逻辑的某些观念并非一党偏见,而是由单纯的逻辑生发而来的。”而且,由于某种特殊优势,某些被无产阶级选中的资产阶级分子不会沾染上资产阶级的原罪。如马克思本人,既是一位富有律师的儿子,又和一个普鲁士贵族的女儿结婚,而且他的合作者恩格斯还是一位富有的纺织制造商。但马恩两人却从不怀疑他们自身已经超越了上述逻辑法则。尽管他们有资产阶级的背景,却并不妨碍他们具备发现真理的能力。
在马克思主义的意义上,“意识形态”指的是一种学说,一种有利于形成此意识形态之阶级利益的学说,尽管这种逻辑从无产阶级正确的逻辑观来看是错误的。某一种意识形态客观而言是邪恶的,但正是因为他的邪恶性才能够增进思想者所属阶级之利益。许多马克思主义者坚信他们已经证实了这种说法,证实的办法是强调“人们并非为知识本身而追求知识”这一观点。科学家的目的在于为成功的行动铺路。理论总是为了实际应用而发展起来的。不存在纯粹的科学和完全客观的真理探索。
为了便于讨论,我们不妨承认,获得真理的每一种努力,其动机都是实际应用于某些目的的考虑。但这并不能够回答以下问题:为什么某一种意识形态的(也即邪恶的)理论会比某种正确的理论更有用。某一种理论的实用性,在于靠这个理论所预测的结果是应验的,这是大家都能接受的事实。一个邪恶的理论从任何观点来看都比一个正确的理论更有用的说法,是不能自圆其说的。
对一些马克思主义者而言,科学家只为知识而工作的观点,只不过是科学家的一种矫饰。因此他们宣称,麦克斯韦发明电磁波的理论仅仅是为了开辟无线电报业务。这种说法对错与否与意识问题毫不相干。问题在于,促使麦克斯韦发展出一种正确的电磁波理论的,究竟是19世纪的工业化视无线电报为“点金石”或“长生不老丹”这个事实呢,还是资产阶级自私自利的一种意识的上层建筑呢?无疑,细菌学研究不仅是为了防治传染病,而且也是为了改进制酒和乳酪的生产工艺。但获得的结果肯定不具有马克思主义意义的“意识形态性”。
促使马克思发明他的意识形态学说的愿望,在于使经济学名誉扫地。他完全清醒的认识到,他没有借口反驳经济学家对社会主义计划可行性所提出的异议。事实上,他是如此倾心于英国古典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以致坚信他是颠扑不破的。他既不知道古典价值理论在聪明学者心中引起的怀疑,即使他有所耳闻,他也理解不了这些怀疑的重要性。他的那些经济观点只不过是当时英国理论的一个断章取义的翻版。当杰文斯和门格尔在经济思想领域开创一个崭新纪元的时候,《资本论》第一卷已经在此前的几年出版了。因而马克思作为一个经济学著作家的事业已告终结。马克思对边际价值理论唯一的反应是推迟了资本论后几卷的出版,但它们出版之时,他已魂归西天好些年了。
马克思发展意识形态学说,是为了专门对付经济学和功利主义的社会哲学。他的惟一用心是要诋毁经济学的声誉,而他又无法用逻辑和推理的办法做到这一点。他为他的学说批上一件普遍法则的外衣,使其放之任何历史阶段皆准,因为他明白,如果某一理论只适用于某一个别历史事件,就不能称之为一种客观规律。根据同样的理由,他不把他的学说的有效性仅限于经济思想,而扩大到任何知识门类。
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经济学对于资产阶级的功用是双重的。首先它有利于他们反抗封建制度和君主专制,然后又襄助他们对抗新兴的无产阶级。它为资本主义剥削提供了一种既合理又道德的依据。如果我们想借用马克思死后发展出来的一个概念,就可以说,资产阶级经济学使资本家的一些权利主张“合理化”了。资本家们下意识地为他们卑鄙贪婪的行为感到羞愧,并急于避开社会的谴责,因而鼓励他们的献媚者一一经济学家一一发展一些可使他们在公众舆论面前重新抬头的学说。
对某一个或一群人提出一个理论或一整套理论体系的动机进行心里描述,现在有了合理化这个概念可资利用。但这个概念对形成的理论的有效与否说明不了任何东西。如果这个理论被证明不能成立,则合理化这个概念就是对于使立论者犯错误的那些原因的一种心里解释。但如果我们找不出这个理论的任何错误,就不能指定用合理化这个概念来推翻它的有效性。如果经济学家下意识里果真只想为资本家的不当行为开罪,他们的理论也不乏正确之处。要想揭发一个错误的理论,除去用推理反驳它而代之以较好的理论外,别无他法。在讨论毕达哥拉斯定理或比较成本理论的时候,我们对毕氏和李氏创立这些定理的心理因素不感兴趣,尽管这些因素对史家和专记作家也许是重要的。从科学的角度看,这些理论能否经得住合理的考验,这才是惟一相关的问题。至于立论者本人的社会或种族背景却是题外之事。
人们在寻求一己私利的时候,都会努力利用一些多少为公众舆论所接受的学说,这是一个事实。不仅如此,他们还急于发明和宣扬那些可用以增进他们自身利益的学说。但这并不能够解释,为什么这样一些有利于少数人而有损于其他人的学说会得到公众舆论的支持。不管这种意识形态学说是否是一种“错误的潜意识”的产物一一它迫使某人在不自觉中为自己的阶级利益着想抑或源自一种对真理的有意歪曲,他们都必然遭遇其他阶级的意识形态,并极力想排挤之。因而在对抗性的意识形态之间必然发生冲突。马克思主义者把这种冲突中的胜败解释为一种历史的宿命。“精神”,这神秘的原动者,按一个既定的计划在运作。他(指“精神”)引导人类通过各个初始阶段最终到达社会主义之极乐世界。每一个阶段都是某个技术状况的产物,而其他一切特征又必然是这种技术状况的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精神”导致人类在适当的时期发展某些适合于其生活阶段的技术观念,并且使之得以实现。其余的一切都是技术状况衍生而成的。手推磨早就了封建社会,蒸汽机发动的磨早就了资本主义。在这些变化当中,人类意志和理性只不过起一些辅助作用。历史发展的坚定不移的法则,迫使人们不依其自身意志为转移地按照相应于他们时代之物质基础去思想和行动。当人们相信自己能够在各种观念之间以及他们所谓的真理和谬误之间进行自由选择的时候,恰好是在自我愚弄。他们本身并不思考,而是历史的意志在人们的思想中自动显现出来。
这纯粹是一种神秘学说,只有借助于黑格尔的辩证法才能得到证实。资本主义的私有权是个人所有权的首次否定,由于坚定不移之自然法则的作用,它又孕育出了对自身的否定,即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然而一个基于直觉的神秘学说,并不能因其借助于另一个较少神秘色彩的学说而失去其神秘性。这种把戏绝不能回答为什么一位思想家必须按照他所属的阶级的利益而发展某种意识形态。为了便于讨论,我暂且承认人的思想必然产生有利于其自身利益的学说。但是,一个人的利益必定等同于其整个阶级中其他人的利益吗?马克思自己也不得不承认,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组织不断因工人自身之争斗而屡遭破坏。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按照工会工资率被雇佣的工人和那些因这种工资率的强制推行而失业的工人之间,肯定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冲突,因为工会工资率的强制推行妨碍了劳动力供需达成平衡的适当价格。同样真实的是,人口过剩国家的工人和人口不足国家的工人,在移民问题上,彼此之间的利益也是互相冲突的。关于全体工人阶级的利益一致,并要求用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说法,只是马克思及其他社会主义者的武断假想。这个假想不能仅凭“社会主义观念是无产阶级思想的发扬光大,因而必然有利于无产阶级”这一断言而得到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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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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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那指挥集体行动和生产的心智才具创造力。人之心智也属于宇宙和自然,它是这个既存世界的一部分,把人心称为创造的,并非沉溺于任何形而上学的幻想。承认心智的创造力,是由于我们只能把人的行动所引起的变动追溯到“理性指导人之行动”这一论点上,越过这一点,我们就茫然无知了。生产活动不是物理的、物质的和外在的东西,它是一种精神的和心智的现象。它的必要条件不是人的劳动,也不是外在的自然力量和事物,而是“使用这些要素作为手段达成某些目的”的心智的决定。生产产品的不是辛劳和乏味本身,而是辛苦工作受理性指导这个事实。只有人心才具备消除不适的能力。
马克思主义者的唯物论形而上学完全曲解了这些事情。“生产力”是非物质的。生产乃一精神的、心智的、意识形态的现象。它是那些受理性指导的人为了尽可能消除不适而采用的方法。使我们的生活条件优于一千年或两万年以前我们祖先之生活环境的,不是什么物质的东西,而是精神的东西。物质的改变乃精神变化的结果。
普遍主义、集体主义和整体主义社会哲学及其所有变种的基本问题是:凭借何种符号我才可识别真法、上帝信徒的语言和那个正统之权威。因为这些先知谁都自诩受到神的派遣,传播各种福音,对虔诚信徒而言,没有什么是可以质疑的,他充分自信他所笃信的乃是唯一之真理。但正是这种信仰的坚定性使得敌对情绪不可化解。每一个派别都欲使其自己的教义大行于世。但由于各种不同的信念,其是非真伪无法由逻辑论证所能决定。因此对于这样的争执除诉诸武力斗争外,别无解决之法。大凡非理性主义、非功利主义和非自由主义的教条,必然引发国际战争和国内战争,直到敌对一方被消灭和被降服为止。世界各大宗教历史就是一部斗争和战争的记录。正如现代一些假性宗教一一社会主义、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一一的历史一样。
不宽容和借助铁血暴力来宣传自己,乃任何他律伦理制度之固有品性。上帝或命运的法则是普适有效的,它们宣称的合法权威是所有人必然服从的。只要他律的道德法则及其哲学结论一一概念实在论一一的威望丝毫无损,就谈不上宽容和持久和平的问题。当战斗停止之际,那只是为下一次的斗争而积蓄新的力量。宽容他人之异见的观念,只有在自由主义学说戳穿了普遍主义之符咒时,方有可能落地生根。按照功利主义哲学,社会和国家不再是为了维持神所喜欢的,却明显危害诸多世人甚至绝大多数世人之现世利益的世界秩序而存在的制度。相反,社会与国家是所有人民为达成其自身目的而选择的基本手段。它们由人的努力而建立,它们的维持与最适当的组织,本质上与人之行动产生的其他制度并无二致。他律道德与集体主义学说的拥护者,既无望于凭藉推理来证明他们那些特殊伦理准则的正确性,也无法同样证明其特殊社会理想的优越性和惟一合理性。于是,他们不得不盲目要求人们接受他们的意识形态体系,并服从于他们认为正确的权威,他们要的是削弱反对者,甚至逼迫后者屈从。
自由主义荐举的多数之治或民治原则,不是建立凡人、庸人及下里巴人之主权。自由主义者相信,一个国家必须由那些适于治国的人才来治理,但他们还相信,要证明一个人的治国能力,靠说服他的国人要比靠镇压他们更好。当然,我们无法保证投票者一定能选出最合适的候选人,实际上任何其他的制度也做不到这一点。如果大多数国民相信了不健全的政策,选出了不足取的政客,我们只好向他们解说更合理的政策,推荐更好的人选,以期转变他们的心态,除此之外别无良策。总之少数人永不能用其他手段得到持久的成功。
普遍主义者和集体主义者不会接受这种解决政府问题的民主方法。在他们看来,个人在遵循伦理规律的时候,并不能直接增加自身的实际利益。相反,他必须放弃一己私欲以实现神所设计的利益或整个集体的利益。而且,仅靠理性绝不能感悟到神圣法律的绝对价值和其无条件的有效性,也不能正确解释那些清规和戒律。因而在他们看来,用和蔼的劝告来说服大多数人并引导他们走上正轨,乃徒劳无益之举。那些受了神启的人,有责任向温驯众生传播福音,而对那些“害群之马”则鞭之以暴力。神授的领袖是上帝的使者,是整个集体的受托人,是历史的工具。他永远正确,不会有任何差错。他的命令是至高无上的戒律。
普遍主义和集体主义必然是一种神权政治制度。这类主义的共同特点是,它们都当然认为存在一个超人的东西,为个人不得不服从。它们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称呼这种东西的名称不一样,以及它们用此名称所宣布之法规戒条的内容不一。少数人专断的统治,除假托授命于某一超人之绝对权威外,再无其他的辩由。至于这个统治者是行使“神权”的神化了的君主,或是履行历史使命的无产阶级的先锋,或是黑格尔的“精神”、孔德的“人道”,则无关紧要。当代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和社会控制的鼓吹者使用的“国家”、“社会”,都象征着神。这一新教条的布道者把神学家形容上帝的那些形容词一一全能的,全知的,至善的等等一一统统拿来形容他们的偶像。
一切集体主义学说的准神学特征,在它们之间的相互冲突中表露无疑。任一集体主义学说并非用抽象的说法断言某一整体的优越性,而总是宣扬某一确定的集体偶像的卓尔不群,同时露骨的否认其他偶像的存在,或者把他们贬至低级的附属地位。国家的崇拜者只宣称某一特定国家即己国的优越性。如果有反对者以宣扬另一集体偶像的优越性来向他们挑战,他们就只好一再用这样一句话来抵挡:“我们是对的,因为有一个内在之音告诉我们,我们对,你们错。”敌对之集体主义的教条和教派之间的冲突,无法用理辩而解决,只能诉诸武力。多数而治的民主和自由原则所要替换的,就是武装冲突和独裁侵略的军事原则。
对于自由主义制度的一些基本政治设施,如多数之治、异端宽容、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各行各色的集体主义则表示出一致的敌视。它们在企图消灭自由这方面达成的一致性,导致了一个错误的信念,即认为政治上的敌对问题是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对抗。事实上,个人主义一方与各色集体主义另一方之间固然存在斗争,而集体主义阵营内部的各派之间的相互仇视并不弱于它们之恨自由制度。攻击资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也并不是统一的,而各有门派。例如有斯大林派、托洛茨基派、孟什维克派及第二国际主义派等,它们之间进行最残酷最无人道的斗争。此外还有非马克思派,它们之间也一样用残暴方式相互斗争,因而,集体主义如果取代了自由主义,其结果无疑是血腥杀戮。
更多...马克思主义者的唯物论形而上学完全曲解了这些事情。“生产力”是非物质的。生产乃一精神的、心智的、意识形态的现象。它是那些受理性指导的人为了尽可能消除不适而采用的方法。使我们的生活条件优于一千年或两万年以前我们祖先之生活环境的,不是什么物质的东西,而是精神的东西。物质的改变乃精神变化的结果。
普遍主义、集体主义和整体主义社会哲学及其所有变种的基本问题是:凭借何种符号我才可识别真法、上帝信徒的语言和那个正统之权威。因为这些先知谁都自诩受到神的派遣,传播各种福音,对虔诚信徒而言,没有什么是可以质疑的,他充分自信他所笃信的乃是唯一之真理。但正是这种信仰的坚定性使得敌对情绪不可化解。每一个派别都欲使其自己的教义大行于世。但由于各种不同的信念,其是非真伪无法由逻辑论证所能决定。因此对于这样的争执除诉诸武力斗争外,别无解决之法。大凡非理性主义、非功利主义和非自由主义的教条,必然引发国际战争和国内战争,直到敌对一方被消灭和被降服为止。世界各大宗教历史就是一部斗争和战争的记录。正如现代一些假性宗教一一社会主义、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一一的历史一样。
不宽容和借助铁血暴力来宣传自己,乃任何他律伦理制度之固有品性。上帝或命运的法则是普适有效的,它们宣称的合法权威是所有人必然服从的。只要他律的道德法则及其哲学结论一一概念实在论一一的威望丝毫无损,就谈不上宽容和持久和平的问题。当战斗停止之际,那只是为下一次的斗争而积蓄新的力量。宽容他人之异见的观念,只有在自由主义学说戳穿了普遍主义之符咒时,方有可能落地生根。按照功利主义哲学,社会和国家不再是为了维持神所喜欢的,却明显危害诸多世人甚至绝大多数世人之现世利益的世界秩序而存在的制度。相反,社会与国家是所有人民为达成其自身目的而选择的基本手段。它们由人的努力而建立,它们的维持与最适当的组织,本质上与人之行动产生的其他制度并无二致。他律道德与集体主义学说的拥护者,既无望于凭藉推理来证明他们那些特殊伦理准则的正确性,也无法同样证明其特殊社会理想的优越性和惟一合理性。于是,他们不得不盲目要求人们接受他们的意识形态体系,并服从于他们认为正确的权威,他们要的是削弱反对者,甚至逼迫后者屈从。
自由主义荐举的多数之治或民治原则,不是建立凡人、庸人及下里巴人之主权。自由主义者相信,一个国家必须由那些适于治国的人才来治理,但他们还相信,要证明一个人的治国能力,靠说服他的国人要比靠镇压他们更好。当然,我们无法保证投票者一定能选出最合适的候选人,实际上任何其他的制度也做不到这一点。如果大多数国民相信了不健全的政策,选出了不足取的政客,我们只好向他们解说更合理的政策,推荐更好的人选,以期转变他们的心态,除此之外别无良策。总之少数人永不能用其他手段得到持久的成功。
普遍主义者和集体主义者不会接受这种解决政府问题的民主方法。在他们看来,个人在遵循伦理规律的时候,并不能直接增加自身的实际利益。相反,他必须放弃一己私欲以实现神所设计的利益或整个集体的利益。而且,仅靠理性绝不能感悟到神圣法律的绝对价值和其无条件的有效性,也不能正确解释那些清规和戒律。因而在他们看来,用和蔼的劝告来说服大多数人并引导他们走上正轨,乃徒劳无益之举。那些受了神启的人,有责任向温驯众生传播福音,而对那些“害群之马”则鞭之以暴力。神授的领袖是上帝的使者,是整个集体的受托人,是历史的工具。他永远正确,不会有任何差错。他的命令是至高无上的戒律。
普遍主义和集体主义必然是一种神权政治制度。这类主义的共同特点是,它们都当然认为存在一个超人的东西,为个人不得不服从。它们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称呼这种东西的名称不一样,以及它们用此名称所宣布之法规戒条的内容不一。少数人专断的统治,除假托授命于某一超人之绝对权威外,再无其他的辩由。至于这个统治者是行使“神权”的神化了的君主,或是履行历史使命的无产阶级的先锋,或是黑格尔的“精神”、孔德的“人道”,则无关紧要。当代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和社会控制的鼓吹者使用的“国家”、“社会”,都象征着神。这一新教条的布道者把神学家形容上帝的那些形容词一一全能的,全知的,至善的等等一一统统拿来形容他们的偶像。
一切集体主义学说的准神学特征,在它们之间的相互冲突中表露无疑。任一集体主义学说并非用抽象的说法断言某一整体的优越性,而总是宣扬某一确定的集体偶像的卓尔不群,同时露骨的否认其他偶像的存在,或者把他们贬至低级的附属地位。国家的崇拜者只宣称某一特定国家即己国的优越性。如果有反对者以宣扬另一集体偶像的优越性来向他们挑战,他们就只好一再用这样一句话来抵挡:“我们是对的,因为有一个内在之音告诉我们,我们对,你们错。”敌对之集体主义的教条和教派之间的冲突,无法用理辩而解决,只能诉诸武力。多数而治的民主和自由原则所要替换的,就是武装冲突和独裁侵略的军事原则。
对于自由主义制度的一些基本政治设施,如多数之治、异端宽容、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各行各色的集体主义则表示出一致的敌视。它们在企图消灭自由这方面达成的一致性,导致了一个错误的信念,即认为政治上的敌对问题是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对抗。事实上,个人主义一方与各色集体主义另一方之间固然存在斗争,而集体主义阵营内部的各派之间的相互仇视并不弱于它们之恨自由制度。攻击资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也并不是统一的,而各有门派。例如有斯大林派、托洛茨基派、孟什维克派及第二国际主义派等,它们之间进行最残酷最无人道的斗争。此外还有非马克思派,它们之间也一样用残暴方式相互斗争,因而,集体主义如果取代了自由主义,其结果无疑是血腥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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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