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在这种环境下还在生孩子的人是不是太自私了
回复:得确是我为了节目效果的表述给人一刀让你误会了,我道歉,我的真实意思是:强制让他的生命结束。有很多种无痛的方法可供选择啊。技术失误制造痛苦是可以不存在的。你所谓的制造痛苦根本是在我的构想里不存在的(我再...
痛苦除了肉体上可以被神经系统直接感知的痛苦,还包括精神和心理上的痛苦,一个人被其他人以哪怕所谓“绝对无痛”的方式强行结束生命,想来还是心有不甘的吧,这种无奈的情绪应该也算做是痛苦吧(而且我不清楚这所谓的无痛,是否真的无痛,毕竟技术发明者都倾向于夸大自己的产品效果,而产品使用者的实际反馈也无从得知)
至于你说的避免孩子的出生也避免了孩子未来的快乐,这一点你是对的。但是,“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如果一个人为了那“十之一二的如意之事”就自作主张将一个本来不存在的生命带到人世来感受如此悬殊的悲喜比例,想必这不仅是自傲,更是对数量的认知存在障碍。
本来我就没打算大谈上帝,只是你提到父母是“上帝礼物的接受者”,如果给某人送礼代表对某人的认同,那想来上帝对董志民应该尤为认同。否则我不知道你说这句话想表达什么意思,或许是想把“生育孩子让其感受痛苦”的锅甩给上帝,可以对子女说:“生汝者,非父母也,上帝也”?就事论事而已
至于你说的避免孩子的出生也避免了孩子未来的快乐,这一点你是对的。但是,“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如果一个人为了那“十之一二的如意之事”就自作主张将一个本来不存在的生命带到人世来感受如此悬殊的悲喜比例,想必这不仅是自傲,更是对数量的认知存在障碍。
本来我就没打算大谈上帝,只是你提到父母是“上帝礼物的接受者”,如果给某人送礼代表对某人的认同,那想来上帝对董志民应该尤为认同。否则我不知道你说这句话想表达什么意思,或许是想把“生育孩子让其感受痛苦”的锅甩给上帝,可以对子女说:“生汝者,非父母也,上帝也”?就事论事而已
sunnata_void_temp 22-05-14
好吧……感觉咱们聊的火药味太重了,要不我在这里给我的想法彻底说出来吧……只言片语很容易相互误解啊我发现……
我的看法一直很简单:父母绝对不该为了孩子的前途(快乐,人生)而放弃要他
理由1,哪个父母能与定义孩子一辈子的喜乐与痛苦与前途与人生?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你觉得在上海被锁着很痛苦,但我网上的部分社恐朋友们天天网课嗯翘打游戏并对此赞不绝口。你觉得被拐卖很痛苦,但有相当多的妇女完全适应了当地生活你赶她走还不乐意,生活质量甚至有比拐卖前提高的案例(这里不谈伦理道德法律只谈喜乐)你觉得上不了外网天天看局域网样板戏很痛苦,但小粉红们……哼哼……你懂的
痛苦与喜乐都是相对而主观的,家长完全没有能力对孩子的主观想法与未来的具体走向进行预见。
不过就算家长对喜乐的判断与预测完全对了,也有一个致命的问题,也是最重要的理由2:
谁规定生命中的喜乐就是一切意义了?除了当事人自己,谁有资格说不喜乐且注定痛苦的生命就不该存活??!未来孩子的人生价值认同就因为他可能不够喜乐就被磨除了?这是否……
理由3:父母有没有权力为孩子做决定?当然如果有人觉得“妈的,我的种我管!”那就随便了。如果是父母为了自身的利益拒绝生育孩子,我也绝对赞成。在这里的父母观就假定为基督徒的世界观好了。孩子是上帝给你的礼物。独立的另一个人。
如果你真的是在为另一个人考虑终生大事,那你必须征求对方的意见。(不然你怎么知道他的需求?)可目前还是理论上的孩子并没有也无法有自己的意见。那只能是:你连对方的需求都不知道,又怎么能给出好的结论呢?(包括生与不生)
那在这种情况下,结论好与坏的判断只能在事后得以证明。如果你有了这个孩子,至少你可以通过孩子的言行来得出该问题结论。但如果你选择了否,你就连判断对错的机会都没有了。不过根据我的人生经历来看,后悔出生的人少之又少。(亲身经历当然要比经过各个或多或少有过比例改动的新闻传言靠谱的多。)
总之,我所想讲的就这么多,之前语气有点冲,抱歉啊~我真的很感谢你,如果不是你愿意给我挑逻辑错误,我真的总结不出来这么多。也请麻烦你再帮忙看一下我这几条论点的逻辑错误吧。谢谢了。如果你全都驳倒了。我就服气了。
更多...我的看法一直很简单:父母绝对不该为了孩子的前途(快乐,人生)而放弃要他
理由1,哪个父母能与定义孩子一辈子的喜乐与痛苦与前途与人生?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你觉得在上海被锁着很痛苦,但我网上的部分社恐朋友们天天网课嗯翘打游戏并对此赞不绝口。你觉得被拐卖很痛苦,但有相当多的妇女完全适应了当地生活你赶她走还不乐意,生活质量甚至有比拐卖前提高的案例(这里不谈伦理道德法律只谈喜乐)你觉得上不了外网天天看局域网样板戏很痛苦,但小粉红们……哼哼……你懂的
痛苦与喜乐都是相对而主观的,家长完全没有能力对孩子的主观想法与未来的具体走向进行预见。
不过就算家长对喜乐的判断与预测完全对了,也有一个致命的问题,也是最重要的理由2:
谁规定生命中的喜乐就是一切意义了?除了当事人自己,谁有资格说不喜乐且注定痛苦的生命就不该存活??!未来孩子的人生价值认同就因为他可能不够喜乐就被磨除了?这是否……
理由3:父母有没有权力为孩子做决定?当然如果有人觉得“妈的,我的种我管!”那就随便了。如果是父母为了自身的利益拒绝生育孩子,我也绝对赞成。在这里的父母观就假定为基督徒的世界观好了。孩子是上帝给你的礼物。独立的另一个人。
如果你真的是在为另一个人考虑终生大事,那你必须征求对方的意见。(不然你怎么知道他的需求?)可目前还是理论上的孩子并没有也无法有自己的意见。那只能是:你连对方的需求都不知道,又怎么能给出好的结论呢?(包括生与不生)
那在这种情况下,结论好与坏的判断只能在事后得以证明。如果你有了这个孩子,至少你可以通过孩子的言行来得出该问题结论。但如果你选择了否,你就连判断对错的机会都没有了。不过根据我的人生经历来看,后悔出生的人少之又少。(亲身经历当然要比经过各个或多或少有过比例改动的新闻传言靠谱的多。)
总之,我所想讲的就这么多,之前语气有点冲,抱歉啊~我真的很感谢你,如果不是你愿意给我挑逻辑错误,我真的总结不出来这么多。也请麻烦你再帮忙看一下我这几条论点的逻辑错误吧。谢谢了。如果你全都驳倒了。我就服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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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