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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一直在看华侨汇款的相关资料,发现只要侵吞华侨汇款不是个人贪墨,而是给“大家”发福利了,就算改开后华侨强烈要求追究,也基本上不会判。

我记得有一个案例就是一个干部常年贪墨一个菲律宾华侨给老家亲人的侨汇,以至于小20年老家的亲人没有收到过汇款(他高升后贪墨就成了这个单位的惯例),华侨留在老家的小女儿也因为家里穷,早早就嫁了一个条件非常差的男人。

但是这个干部贪墨的侨汇不是自己拿着大吃大喝了,而是给单位员工发福利,他自己没往兜里揣;还冒充华侨的亲人给华侨写信,要他寄钱寄东西。

改开后这个华侨回国对账才发现,然后不依不饶要求追究,开始当地还想和稀泥,后来这个华侨通过关系直接找到了廖承志,廖承志发话了,侨办也派人来了,当地才不情不愿把已经是副县长的干部“一撸到底”,让他以工人身份退休。(几十年贪墨的钱,当地用人民币补偿了)

换言之,只要“大公无私”,有关方面对“自己人”还是很人性,会“酌情处理”的。
浪狙末日 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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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