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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有权的经历,还是小学二年级时。

少先队入队一般在一年级就开始,一次能入一大半,我因为未知原因没有被选入头批,自此之后耿耿于怀。
一个有体育课的中午,我和班里的权蛆中队长发生了争执,他打了我,我没还手,就哭着跑去找老师了。临进办公室前的一刻,我平复了下心情,把已经失去热量的小珍珠擦了回去,想着不能丢份,要有理有据有尊严地好好告权蛆一状。
班主任在和数学老师聊天,见我走来,还不待我开口,就笑着说正好你来了,最近你表现挺不错,老师有东西给你。
她拉开了书桌左侧的第二个抽屉,摸出了一块红色的领布,两手将它系到我仍因为哽咽而颤抖着的脖子上。“你的了,然后...”她又摸出了一个发着光的徽章,别到了我的胳膊上“小队长也给你,记得要好好履行责任。”
“对了”,班主任站了起来,准备出去,“你进来要做什么来着?”
尚且没有回过神的我说没事,接着不等老师发问便跑了出去,之后在操场的台阶上坐了半小时,老师集合时也没找到我。
我已经和中队长和解了。
就在半小时前,我还在寻思如果班主任不受理,我是不是该放学叫两个兄弟把权蛆堵了打一顿,但现在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了。胳膊上的袖章,胸前的红色都在告诉我,这是一个有担当的男人才配拥有的东西。担当意味着要以组织和同学们的利益为重,抛下个人恩怨,放弃那些不切实际的仇恨。
今天,毛玲英同志给了我权,而在三天前,我还因为抱怨不给过稿而被权蛆一脚踢飞。这样的极端反转让我回想起了童年时那第一次读懂“责任”二字的往事。原来权不仅能治愈须臾之间的伤痛,还能让男人迅速成熟。
权,我为你疯狂。
葱轮TV 2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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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支支吾吾的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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