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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右逼,我从另一个角度解毒一下为什么保守壬是反堕胎的

#破事氵
这里首先明确一个大前提,美国的立法有州立的概念,换句话说你不喜欢这个州的法律,你连签证都不需要办,直接开润到别的州就行了。在一个州就应该遵守一个州的法律,在美国的朋友如果有路经犹他州的就知道了。

然后先放结论,我认为堕胎当然是可以堕的,只是应该划一个生理上的界限,在xx个月之前的胎儿不算人,满xx月的婴儿如果生母因为无力抚养等原因可以引产,存活了就交给福利机构。

这个争议的点出在哪里呢,首先这么来想象,美国大部分州哪怕你是两厢情愿,和未满16周岁的少女发生关系,就是炼铜;然而比如说在日本,高中情侣发生关系顶多就是男生把女生肚子搞大然后被女生父母一顿打,他涉及不到法律责任(我指的是双方自愿)。同样的事情在两个正常的社会有不同的解读,产生差异的原因也是很正常的:划定明确年龄界限的重要与否。

回到堕胎,宗教角度来看,人生而平等,杀胎儿等于杀人。当然这里有历史原因,很多问题现代已经不存在了,比如堕胎手术的安全问题、检查发现有生理缺陷的胎儿等等。那么问题就来了,在伦理讨论的时候往往会举出20世纪一个美国男孩的例子,他在生下来之后被诊断出自身免疫疾病,皮肤会不停剥落,简单来说就是生不如死,这种情况如果在产前检查的时候就诊断出来,是否可以提前引产从而避免这样的悲剧人生。

换句话说,其他文化可能完全不会出现这种辩论,但在受基督教文化影响的国家,一旦被认定为人,其他的人很难去夺取他的生命。这也就是为什么大部分国家不执行死刑,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没有这个权力。翻开他们的宪法,甚至包括日本的宪法,往往都会找到“人生而平等”,无论是保守还是进步,其实都还是围绕“具体几个月的胎儿才可以称为人”。这一点上,恁国的耗材代价们应该还是理解不了
naruhodo328 22-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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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胎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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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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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人是靠反悔才得以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上帝能永远都对,人可以吗?

人的一生就是修正的一生。

在百事哀的家庭,孩子肯定不止一次的想过,我为什么会被生在这么痛苦的家庭,如果他在胚胎的时候有选择权,他会如何选择?

再说说宗教辨经的问题,假如圣母玛利亚想流产掉耶稣?她会如愿吗?按照全知全能的上帝,这是不可能发生的。

同理,上帝的子民不会被流产掉,能流产掉的都不是上帝的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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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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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法律本就是把人当成投机钻营的小人来设计的,这个问题只应该考虑胎儿是否有生命权,而不该问堕胎的人私生活有多乱道德多败坏。为了实现警诫惩罚烂裤裆的目的而立法,那在贵枝叫公序良俗公共利益原则,效果你们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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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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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如风般的自由 难道你也要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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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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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是有投票权的,只能说大部分女性是不在乎的,否则女性选民选票加男性一部分选票,再加上民主党城市基本盘,足以让红州翻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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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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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从谁逼里出来谁说了算,轮得到他人指手画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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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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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徒眼中的女性終究只是物,不配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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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