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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明朝淫狎孌童的風氣轉盛。郎中顧謐、黃暐在張通家飲酒,與男扮女裝的優伶相狎而被罷官[3]。臧晉叔亦因與紅衣孌童相狎而被罷官[4],張岱《西湖七月半》描寫當時的社會風氣「亦船亦樓,名娃閨秀,攜及童孌,笑啼雜之,環坐露台,左右盼望,身在月下而實不看月者」。李漁《肉蒲團》內記家童書笥、劍鞘,「兩個人物都一樣妖姣,姿色都與標緻婦人一般。」沈德符認為晚明的男色風氣是「盛於江南而漸染至中原」[5]。是以明人多稱男風為「南風」,有時亦稱男妓賣淫場所為「南院」。

清代淫狎孌童的風氣更盛,沒有禁忌,幾乎是公開同性性行為。《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三》:「有書生嬖一孌童,相愛如夫婦,鄭板橋的小童王鳳性敏貌美、深得鄭板橋喜愛,優伶王稼長得「妖豔絕世,舉國趨之若狂」,但最終卻遭御史李森先以「淫縱不法」罪打死。」張程《衙門口:為官中國千年史》:「在清朝,狎妓是嚴禁的,但『狎優』可以通融,官吏可以招伶人陪酒唱曲。於是乎,優伶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妓女的角色。他們大多為年少者,多在20歲以下,15歲以上[6][7]。也稱為孌童、優童、歌童等。因為優伶相貌清秀、酷似姑娘,故稱像姑,俗稱兔子。」專門提供孌童服務的妓院稱為相公堂子。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A8%88%E7%AB%A5


“相公”,就是男性娼妓,古时叫“兔子”、“小唱”,即“小娼”,也有称“小手”的,后来称“像姑”,即像姑娘的意思,再谐音为“相公”。《中国娼妓史》称,在清代男妓盛行之时,“士大夫所狎男色,半为优伶。”官居显赫者,也不例外,“有身为最高官吏而狎男娼的魏长生于和坤有断袖之宠,《燕兰小谱》所咏‘阿翁瞥见皆消魂’是也。”士大夫往往与之相狎的京师梨园中有色艺者,有的甚至有“状元夫人”的称号。

https://news.sina.com.cn/c/2006-11-13/170111501996.shtml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中言:“明代虽有教坊,而禁士大夫涉足,亦不得狎妓,然独未云禁招优。达官名士以规避禁令,每呼伶人侑酒,使歌舞谈笑;有文名者,又揄扬赞叹,往往如狂酲,其流行于是日盛。清初,伶人之焰始稍衰,后复炽,渐乃愈益猥劣,称为‘像姑’流品比乎娼女矣。”


其实逻辑很简单,在中国,玩女人是一件极度不道德的事情,再加上中国近年来彩礼、男女不平等、捞女、极端女权等因素愈盛,所以男性为了逃避这点选择了男扮女装的人妖。并非是由于所谓觉醒文化之后才产生的现象,只不过因为现在用药激素以及整容服装化妆等因素使得人妖更像女人。至少在我的生活圈子里面,女人已经绝种了。对着人妖撸和对着女人撸没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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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