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战国】关东的霸者—北条氏康小传(2)
河越之战后,北条氏康趁机追击溃逃的山内上杉宪政而北上,并一鼓作气夺取了松山城,一下子将势力扩展到了武藏的北部。虽然在北条氏纲时代,武藏胜沼的领主三田政定、泷山的领主大石道俊等武藏南部原两上杉氏麾下的从属势力就在原主家和北条方之间摇摆不定,现在因北条军取胜,坚定了这些国众转投北条氏的决心。
天文十六年(1547)八月,在河越之战时期便与北条方眉来眼去的岩付城主太田资时宣布从属北条氏(《武州文书》),但不久后资时便病死,其弟资正继承了家督之位后,立即从北条方离反。十二月,北条氏康成功策反了太田资正方的上田朝直,并对岩付城发起了攻击;次年一月,资正不得已再次臣从于北条氏(《年代记配合抄》)。至天文年间末期,武藏天神山城主藤田泰邦、忍城主成田长泰、深谷城主上杉宪贤等势力均投靠到北条氏麾下(《净法寺文书》)。此间的天文十七年(1548)十二月,上野国峰城主小幡宪重内通北条方,并攻击山内上杉方的国众小林氏。可见,北条氏的势力已经渗透到了山内上杉氏的本国上野了(《小林文书》)。
形势越来越不利的山内上杉宪政在天文十六年与信浓的村上义清、大井贞清等势力结盟。由于当时甲斐的武田信玄也正在蚕食村上和大井两家的领地,为了支援盟友,宪政向信浓派遣了援军。但在同年八月的小田井原之战中大败,反而更加加速了自家的衰败。
天文十九年(1550)十一月,北条氏康终于决定攻击山内上杉氏的本城上野平井城(《小林文书》)。早在半年多以前的四月,北条氏康便向领内发布要求各乡村缴纳以贯高为基准的新税的虎印判状,并替代原来被称为“诸点役”(以田地为征收对象的诸临时课税的总称——不懂战国注)的课役(《剑持文书》)。北条氏颁布这种税制改革的法令,主要是为了重整因饱受战乱而疲敝的乡村,同时确保逐渐增长的军费开支。平井城的攻击军,便是整备了领内税收体制之后动员起来的,可见北条氏康周到的准备工作。
当然,山内上杉氏占据着地利,顽强抵抗北条军,因此当年的平井城攻略并未获得成功。但天文二十年(1551)冬,北条军再次出兵平井城,并于次年三月攻落了山内上杉宪政之子龙若丸拒守的武藏御岳城。据说本战中北条军切断了城内的水源,造成城内数千人渴死,被捕获的龙若丸也在两年后的天文二十三年(1554)在伊豆被诛杀。在龙若丸被杀的次年五月,小田原城周围发生大地震,百姓传言乃是龙若丸的恶灵在作祟,因此便为其修建了墓塔,尊其为龙若权现进行祭祀(《年代记配合抄》),此乃后话。
无论如何,御岳城的落城,给予山内上杉方极大的打击。山内上杉宪政手下的马回众见己方形势日渐不利,便合伙转投北条方,并流放了宪政,平井城落入了北条军之手,周围的国众们基本也投靠了北条方。无家可归的山内上杉宪政想要托庇于上野金山城主由良成繁和下野足利城的长尾景长,但均遭到对方的拒绝。最终在天文二十年(1552)四月,他选择逃往自祖辈以来便与本家关系颇深的越后,投靠了上杉谦信(《仁王经科注见闻私奥书》。此时上杉谦信当称为长尾景虎,为了叙述方便,以下无特殊标明,均统称为上杉谦信。另,关于山内上杉宪政逃往越后的时间,随着近几年来的研究,有学者提出了永禄元年(1558)说(《上杉家御年谱》、《新编高崎市史》),本文在此不作深入讨论和研究——不懂战国注)。而北条氏康则命弟氏尧入主平井城,并以叔父幻庵宗哲为其后见。
打算在越后重整旗鼓的山内上杉宪政于天文二十一年(1553)七月,以上杉谦信为后援重回关东,进军至武藏北部的北川道、矢岛一带(《冈部文书》),由良氏、佐野氏也来支援。九月,氏康对由良、佐野两家展开了报复行动,在其领内放火(《原文书》)。但在此之后直至永禄三年(1560)上杉谦信关东出兵前,未再见山内上杉宪政出兵关东的记录。而此间的弘治二年(1556)十一月、永禄二年(1559)四月、十一月,北条氏康多次出兵上野,拿下了沼田领、岩柜领、岳山领多地。氏康命一族北条康元进驻最北方的沼田领的沼田城,防备山内上杉宪政和越后军(《浅羽本系图》)。
第五节 足利晴氏的末路
天文二十年(1551)十二月十一日,在对平井城发起第二次攻击的几乎同时,北条氏康向古河公方足利晴氏及其重臣梁田晴助表达了忠诚,又转交晴助五条起请文,但文中言辞颇有“如果再有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这种事情,一定会被神明惩罚”这种威胁性语气(《梁田文书》)。
河越之战后,足利晴氏和北条氏康之间的关系遇冷,晴氏尚未打算将位子传给其与氏康之妹芳春院之间所生的孩子梅千代王丸(即后来的足利义氏,北条氏康的外甥——不懂战国注),而是指定了与梁田高助之女之间所生的足利藤氏为后继者,这使得晴氏和氏康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张,所以氏康想通过震慑住梁田晴助以封杀晴氏的反北条行动及对山内上杉宪政的支援。天文十六年(1547)闰七月,北条军曾出兵距离古河城很近的下总相马一带,可知氏康还不时在军事上赤裸裸地对晴氏进行压迫(《樱井文书》)。在这种情况下,当北条氏康攻击平井城时,足利晴氏没有对山内上杉宪政提供任何支援。宪政逃亡后,孤立无援的足利晴氏终于被迫和北条氏康妥协,于天文二十一年(1552)十二月十二日,将古河公方足利氏的家督之位让给了梅千代王丸,自身隐退,并向梅千代王丸下发了“继承家督之事不得有违”的御判御教书,其实就是为了明确向氏康表达自己已经让出了家督之位的意思(《喜连川文书》)。
但在天文二十三年(1554)十月,晴氏与其子藤氏在古河一带反抗北条氏,前文曾提到的在御岳城被俘虏的山内上杉宪政之子龙若丸似乎就是与此事有关联而被诛杀。但连场像样的战斗都没有,晴氏的蠢动便被扑灭,自己也被软禁在了相模的波多野,在换了多处住所后,于永禄三年(1560)五月二十七日病死。次日,氏康从野田氏那里获得了晴氏去世的消息(《野田家文书》),因此推测死亡地在下总野田氏的本城栗桥城。
至此,随着足利晴氏的退隐和山内上杉宪政逃往越后,北条氏康奉自己的外甥足利义氏为古河公方,自己便成为了实质上的关东管领,重建了传统的关东的政治体制。
第六节 与里见义尧的抗争
下面再来看看北条氏领国周边各势力的动向。
河越之战后,史料上并没有什么关于北条氏与里见氏之间对抗的记载,氏康的注意力也主要集中在侵蚀北方的山内上杉氏。里见义尧只是在河越之战前的天文十三年(1544)十月,试图夺回之前被北条军攻占的金谷城,从上总往下总推进势力。天文二十一年(1552)四月至七月,北条氏康出兵上总,再次攻击金谷城。在上总保田妙本寺僧日我留下的记录中便有“房州爆发反乱”、“总房两州之界,金谷笼城。天文癸丑七月十三日夜,入侵实城、纵兵放火”等等记载(《富士宗学要集》)。之后北条军又以峰上城为据点,多次发起攻击,终于在弘治元年(1555)秋拿下了金谷城(《白川文书》)。
从后世军记物语中的记载来看,在天文二十三年(1554)或者次年,北条军对里见氏的本城久留里城发起了攻击,却没有其他一次史料可以佐证。但从天文二十一年(1552)十二月北条氏康保证久留里城附近小柜地方的妙泉寺领安堵和永禄二年(1559)以前便夺取了里见方的佐贯地区来看,北条军确实有可能攻击过久留里城一带(《上总国古文书》、《小田原众所领役帐》)。永禄三年(1560)五月,北条氏康再次率军攻击久留里(《白川文书》)。
而里见氏也不甘示弱,里见义尧于天文二十一年(1552)攻击有吉城;弘治二年(1556)又横渡江户湾,占据了武藏的神奈川一带,并将势力逐渐向江户湾沿岸的相模三浦郡、武藏的久良岐方面渗透。特别是里见氏的势力扩张到三浦郡一线,就像一颗楔子一样,使相模直接暴露于里见军的攻击范围内,也对以相模浦贺为基地的北条水军造成了威胁,这是个十分令北条氏康头疼的问题。
第七节 甲相骏三国同盟
北条氏康能够在河越之战中获胜,并能腾出手来专门对付山内上杉宪政,其前提就是天文十四年(1545)十月与今川义元和武田信玄达成了和睦。虽然三家的根本矛盾尚未完全化解,但以山内上杉宪政为头号敌人的北条氏康和矛头已经转向三河的今川义元之间,确实已经没有了表面上的争斗和利益冲突。同时,致力于信浓攻略的武田信玄和北信浓最强的国众村上义清乃是死敌,而村上、山内上杉两家又是盟友,二者在天文二十一年(1552)至二十二年间都失去本领后,又均托庇于越后的上杉谦信,所以北条氏康、武田信玄与上杉谦信之间的纷争不可避免。可以想象,北条氏康和武田信玄从自家的战略上出发,有着共同的敌人,结盟符合两家各自的利益,是个不错的选择。且今川、武田两家在武田信玄之父信虎时代,即天文六年(1537)二月,义元便迎娶了信虎之女为正室,双方结成同盟。由于此女在天文十九年(1550)六月去世,至天文二十一年十一月,武田信玄之子迎娶今川义元之女为正室,双方又重新结成了姻亲关系。
天文二十二年(1553)初,北条氏康和武田信玄之间互换誓词;次年十二月,武田信玄之女黄梅院殿嫁给了氏康之子氏政。据说送亲的队伍由甲斐郡内的领主小山田信茂为前队,人数达到了三千人;而北条方则由重臣远山纲景、桑原盛昌、松田盛秀率两千人从小田原至郡内的上野原迎接。连当地富士御室浅间神社内庵净莲寺的僧侣也感慨此乃空前绝后之仪式,其豪华程度震惊众人(《胜山记》)。
而北条氏康与今川义元之间,天文二十三年(1554)七月,氏康之女早川殿嫁给今川氏真,今川方前往骏河、伊豆国境附近的三岛迎亲,其队伍也是一番壮丽的景象(《胜山记》)。但在之前的天文十七年(1548)三月,北条氏康曾致信尾张的织田信秀,信中表达了“虽然近年(当是指河越之战前氏康主动让出河东地区以求与今川义元达成和睦之事——不懂战国注)与今川方达成了和睦,但对方还是对我方抱有疑心”之意(《古证文》),可见当时双方还是一种貌合神离的态度。因此在今川、北条两家结盟时,氏康将子氏规送到了今川氏那里作为人质,此事至迟发生于弘治二年(1556)十月之前(《言继卿记》)。值得一提的是,北条氏规在今川氏那里为人质时,结识了当时同为人质的德川家康,这对后来构筑北条、德川两家的关系和与丰臣政权之间的外交产生巨大作用,也使北条氏规这一系在江户幕府时代流传了下来。
甲相骏三国同盟成立后,北条氏康消除了来自于领国西方的后顾之忧,可以专注于东关东和北关东的攻略了,而武田信玄、今川义元也同样可以去实施自己的既定战略了,因此可以说三国同盟对于东国战国时代的发展形势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据《相州兵乱记》、《甲阳军鉴》等军记物语所载,天文二十三年(1554)三月,北条氏康、武田信玄和今川义元在骏河东部的善德寺会盟。但同期的一次史料上并未对此有所记载,且在前一年的天文二十二年初,与今川义元已经达成同盟的武田信玄与北条氏康结盟,因此善德寺会盟一事无法确认其存在。即便真的会面了,也该是对于之前盟约的确认吧。
第八节 足利义氏的小田原御成
弘治元年(1555)十一月,居于镰仓葛西谷而被称为“葛西殿”的足利梅千代王丸在舅舅北条氏康的后见下元服(《喜连川文书》),并从幕府将军足利义辉那里拜领义字,称足利义氏。从前年的天文二十二年(1553)三月二十二日,义氏便给结城大中寺下发了寺领的安堵状;同年四月,又使用“大和”印文的印章开始发布印判状。可见在元服前,义氏便开始执行公方的政务了(《大中寺文书》、《涉江文书》)。
在足利义氏元服三年后的永禄元年(1558)四月十日,义氏与其正室·北条氏康之女净光院殿一同参拜了镰仓鹤冈八幡宫,并于二十八日访问了小田原城的氏康馆。当日下午经过了一系列礼节性的流程后,与北条氏康、氏政及北条氏重臣佐佐木近江守、一式直朝等人会面,并参加了盛大的晚宴。除了熨斗鲍、鲤鱼和小田原名产梅干等美味佳肴外,宴会厅里还布置和摆放了绘画、陶瓷器等高价的装饰物,可见氏康也是极尽奢华地迎接这位新公方(《鹤冈八幡宫社参记》)。
足利义氏之母芳春院是北条氏纲之女·氏康的妹妹,义氏之妻又是氏康之女,再加上既是岳父又是舅舅的北条氏康,义氏自身可谓是全面受到了北条氏的影响,连其使用的“大和”印判,大概也是模仿北条氏康使用虎印判吧。此外,义氏不仅受幕府将军的偏讳,还于永禄七年(1564)使用了与历代关东公方不同却与将军形态差不多的花押,可能也与重视幕府的北条氏康的影响有关。无论上述说法如何,义氏的鹤冈八幡宫参拜和小田原城御成(对于身份高贵之人前往某处的敬称——不懂战国注),相当于对内外表示了义氏乃是关东之主,而氏康则从父亲那里继承了辅佐关东之主的管领的政治地位。
对于关东、奥羽本受关东公方足利氏管辖的诸势力来说,公方家的传统权威和氏康从父亲那里承袭的关东管领也并非是空有其表,陆奥白河氏、常陆烟田氏、下野那须、小山、长沼诸氏等均向足利义氏和北条氏康表示了祝贺之意(《古今消息集》)。包括在此之前的足利义氏元服之际,下总结城氏、千叶氏、上野新田氏也都纷纷表达了祝贺之意或献上礼物等等。
第九节 关东管领北条氏康
拥立足利义氏并掌控着关东管领实际权力和地位的北条氏康此时迎来了事业的最高峰,介入复杂的关东各势力间的纷争,并向着构筑以公方义氏为顶点的东国支配秩序的目标迈进。
例如,陆奥的白河晴纲与常陆的佐竹义昭之间的国境纷争由来已久,北条氏康便依照所谓的足利义氏的“上意”进行仲裁,永禄三年(1560)十一月,白河、佐竹两家达成和睦(《那须文书》)。前一年发生的常陆国众真壁久干和大掾庆干之间的领土纷争,也是由氏康出面调解的(《真壁文书》)。
对于各势力之间的摩擦,氏康也时常武力介入。弘治二年(1556)四月,常陆的小田氏治便遭到了北条、结城联军的讨伐,因为氏治与已经投靠北条方的结城氏对立已久(《白川文书》);次年十二月,下野的壬生纲雄因与宇都宫尚纲间出现领土纠纷,足利义氏命氏康讨伐壬生纲雄(《那须文书》)。在攻击小田氏时,与小田氏关系友好的佐竹义昭并未出兵救援,攻击壬生氏时,与纲雄关系还不错的那须资胤也没来驰援,可见北条氏康的诸势力统制政策已经影响到了除了当事者以外的势力。
北条氏康苦心建立的公方—关东管领这种体制乍一看是恢复了关东以前传统的统治秩序,但也与山内·扇谷两上杉氏时代有所不同。足利义氏从氏康那里获得395贯110文的知行,与幻庵宗哲及其子三郎一样位列北条氏的一门众(《小田原众所领役帐》),说明已与北条氏融为一体的义氏只不过是氏康推进领国支配和统辖关东诸势力并使这种公权力正当化的工具,虽然公方义氏在名义上处于北条氏的上位,且继续使用“大和”印判等行独立的权力运作,但其最终还是必须留在与氏康协作的体制和框架内。
第三章 北条军团的构成
第一节 由《小田原众所领役帐》看北条军团
为了更加准确的掌握普请役家臣们的赋课情况,永禄二年(1559)二月,北条氏康命太田丰后守、松田康定、关为清等家臣制作记录北条氏家臣知行高的账簿,即著名的《小田原众所领役帐》,这是了解当时北条军团实际情况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史料。近年来,也有称之为《北条家所领役帐》的说法,为了叙述方便,以下统称为《役帐》。
根据《役帐》的记载,北条军团大致分成直属马回众,以足利义氏和幻庵宗哲为首的一门众及由众家臣构成的御家中众、诸足轻众,由小田原众、玉绳众、江户众、河越众、松山众、伊豆众、津久井众为骨干构成的地域性家臣团以及在北条氏领国内拥有知行的外样国众。此外还有职人众、早云寺和鹤冈八幡宫等寺社等等,这些组织机构和北条氏家臣们一样,同样需要承担普请役,但也并不意味着像其他家臣那样承担战时的军役。此时氏康次子氏照指挥的泷山众、八王子众和三子氏邦指挥的钵形众尚未建立,因此未记载于《役帐》中。
御马回众、诸足轻众、小田原众和伊豆众由北条氏康直接指挥,玉绳众、江户众、河越中、松山众、津久井众则分别由玉绳城主北条纲成、江户城代远山纲景、河越城代大道寺周胜、松山城代狩野某、津久井城主内藤康行这些支城主和城代们指挥。而御家中众中的本光院殿众(三浦众,主要为氏康弟为昌的一部分遗臣)和幻庵宗哲的嫡子三郎麾下的小机众,被配属于相模的三浦郡和武藏的小机领,实际性质与玉绳众差不多。此外,足利义氏和幻庵宗哲也分别指挥着自己的直属家臣团。
外样国众则有甲斐郡内谷村的小山田信有、武藏胜沼的三田纲秀、松山的上田朝直、岩付的太田资正、泷山的大石纲周、忍的成田长泰、下总小金的高城胤吉、臼井的原胤贞、上总土气的酒井胤治、东金的酒井胤敏等人。除了甲斐郡内的小山田氏同时从属于武田氏属于一个特例外,其他基本都是天文末年投归到北条氏麾下的国众,根据北条氏的动员令率军参与其军事行动。但他们之间并非是强固的主从关系,只不过是一种势力差较大的同盟关系,因此随时可能从北条方离反。永禄三年上杉谦信出兵关东之际,三田纲秀、太田资正和成田长泰等人便立即投靠到了上杉方;而上田朝直甚至可能在《役帐》发布之前便从松山城退城了。据学者佐胁荣智的说法,《役帐》中所记录的松山众,是在上田朝直离反后为了维持松山城的防卫而仓促组建的军团。无论如何,北条军的兵力主体是以相模、伊豆、武藏中部和南部等支城领所编成的军团,在史料中出现“南众”、“南方”大概就是指关东南部兵力的集合体。
为了能够与房总的里见氏对抗,对于北条氏康来说,组建水军也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虽然《役帐》中并没有记载北条水军的编成情况,但实际上当时北条水军的主力就是身为本光院殿众的山本家次和位列玉绳众的爱洲兵部少辅所指挥的相模浦贺水军。但这支水军与里见水军相比,实力还是较弱,因此氏康在永禄五年(1562)从纪伊招来了保有大型安宅船的水军头领梶原景宗为客将,以加强自身的水军实力(《纪伊续风土记附录》)。
第二节 军役的承担
《役帐》记载了北条氏家臣的知行地及其贯高,这是氏康赐给家臣的“御恩”,并以此贯高基准课以奉公,其核心就是军役。但在《役帐》中只记载了其赋课基准,并没有记载如何对每个家臣课以军役,只有一小部分在虎印判状中有所规定。例如在弘治二年(1556)三月八日下发给诸足轻众伊波大学助、伊波修理亮的虎印判状中(《相州文书》),对贯高为442贯832文知行的二人课以五十六人,其中十二人为骑马武者的军役。结合学者佐胁荣智对于氏政、氏直时代的同类情况的统计,得出北条氏家臣的军役负担为五贯左右一人,对于寄子、同心这样的下级家臣则是三贯左右一人。
明确了贯高及动员人数之间的比例关系,北条氏可以稳定地动员领内的兵力,但这些被课以军役的家臣手下的兵员,也并不是时刻有所准备的。例如在永禄四年(1561)十月十一日由北条氏政下发虎印判状中,足轻大将大藤政信就出现了手下兵力不足的情况(《小田原市立图书馆所藏文书》)。同年三月上杉谦信大军袭来时曾扫过大藤领所在的相模中郡而进军小田原城,或许在此发生过战斗导致大藤队的兵力损失。而兵力不足则可能会左右战局的胜败,因此当时北条氏政下令无论如何也要凑够兵员。在同一份虎印判状中还提及了大藤队的武士“连甲胄都没有,像个低等的杂兵,看着就很穷酸”,所以氏政还要求骑马武者和足轻起码要戴个皮笠,可见当时军装的杂乱和不规整。从永禄九年(1566)六月二十一日的北条氏照朱印状开始,至元龟二年(1571)七月二十八日的虎印判状中,才逐渐对具足、甲、大立物、手盖、面肪、皮笠等军装和铁炮、弓、枪等武器的配备予以规范。因永禄九年以后北条氏康便不再亲赴战场了,所以关于军装的规范化当是在氏政的时代逐步实现的。
第三节 出钱和普请役
在对家臣们课以的役中,除了军役外,主要还有普请役和出钱等,当然这也是依据贯高来计算和分配的。
所谓出钱,主要是为了支付城普请和外交工作的费用而征收的钱或黄金。虽然在北条氏康时代《役帐》中便规定了“兵士征集、出钱等根据贯高测算”,但实际征收的次数极少,最著名的一次当属天正十六年(1588)氏康之子氏规上洛觐见丰臣秀吉时所用的支出。至于出钱的赋课情况,因例子不多,所以无法知其详细。
关于普请役,顾名思义就是北条氏领国内的城郭普请时所需承担的赋课,主要包括城郭的建设、改修,战场设施的构筑等等,可以说和军役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大致也和军役的人员标准赋课差不多。但每年人员的动员天数并不明确,且和出钱一样,在氏康时代普请役缺乏具体的事例,所以有些具体内容无法得知。
作为支撑战国大名统治基础的役就是军役了,因此一般不会被免除,但出钱和普请役被免除的情况可不少,在《役帐》中也经常出现“御役免”的说法,即免除普请役的规定。例如御马回众之一的石卷家贞等七十八人一般情况下是“无役”的,即是指免除普请役,因为石卷家贞为氏康身边的事务型吏僚,因此推断他在实施普请之时,在工地承担事务分配和工程监督等工作。而天正九年(1581)八月,与石卷家贞同属御马回众的冈本政秀便被北条氏政询问骏河德仓城和相模新城的普请情况,也可证明前面的推断(《服部玄三氏所藏手鉴》)。
第四章 北条氏康的领国经营
第一节 实施大规模检地
永正三年(1506)由北条氏康祖父早云庵宗瑞下令实施的相模西郡领内的检地,一直被认为是当时日本最初的战国大名检地。之后,检地一直是北条氏领国经营的基础。北条氏纲于永正十七年(1520)在小田原、镰仓实施检地;北条氏康也于继承家督之位不久后的天文十一年(1542)至十二年,在伊豆、相模及武藏南部一带进行检地;又于弘治元年(1555)在武藏东部和北部地区实施检地。
北条氏的检地主要是基于田和畑的面积来算定的(日本田和畑的区别一般来说田指水田,畑指旱田。还有说法是田特指稻田,而畑主要种植麦、芋、豆等作物——不懂战国注),田一反(反为土地面积单位,一反约991.7平方米——不懂战国注)课500文,畑一反课165文,并大致以此为乡村的贯高基准。乡村则需缴纳基于贯高基准的赋税,即年贡高。在实际检地时,战国大名多采用由知行主的土地申报制,即“指出”,也有派遣检地奉行进行实际测量的情况。
在实行领国一元化支配之前,大名、庄园领主或在地领主们为了掌握手中的土地情况和测算年贡高,也会实施检地,特别是在领主更替时实施的较多。例如前面提到的北条氏纲永正十七年(1520)和北条氏康天文十一年(1542)的检地便大致符合此种情况。相比宗瑞、氏纲在小田原、镰仓等特定地区的检地,到了后来氏政、氏直时代的检地地域则更加分散了,作为中间阶段的氏康时代的检地,有何特别的意义呢?对于家臣的军役赋课是以其知行贯高为基准的,氏康时代确立了这种统一的知行制和军制,并整备了以乡村贯高为基准的税收体制,其作用对于北条氏军政两面起到的支持作用无疑是巨大的。
第二节 整备税收体制
说起北条氏康的主要政绩,便是建立了以贯高为基准的统一的税收体制。继承以前祖父早云庵宗瑞通过检地核算乡村年贡额的政策,北条氏康在领内大规模实施检地,几乎涵盖了当时整个北条氏领国,其推行的税制除了年贡外,还涉及被称作“公事”的很多方面的税收。
天文十九年(1550)四月,北条氏康废止了对伊豆、相模、武藏南部诸乡村的畑地所课以的被称作“诸点役”的公事,改为征收贯高百分之六的悬钱(《剑持文书》。(悬钱是指领主依据赋课临时征收的税金——不懂战国注)。在此时期的北条氏康正致力于攻击山内上杉宪政,频繁的军事行动必然导致军费开支增大,由此对于乡村课以的“公事”也随之增多,其恶果就是造成国郡疲敝,百姓逃散。所以北条氏康本次废止“诸公事”的举措在于整合了旧有的“公事”繁杂的状况,确立了统一标准的税收体系,否定了家臣主导的“公事”征收,从而可将资源直接纳入小田原本城和各支城领,对保障大名的经济基础和增强军力有着极大的帮助。
在征收悬钱的同时,北条氏康还将一间家屋所征收的栋别钱由50文降到了35文;在天文二十一年(1552),将反钱的税率定为贯高的百分之八。这个栋别钱、反钱与悬钱并不相同,乃是在扇谷上杉氏统治时代便进行征收的税种。而北条氏康则通过检地掌握了贯高,再加上新的栋别普查,制定了北条氏统治下的领国的税率及赋课方式,确立了以悬钱、栋别钱和反钱为主的税收体制。
边吃包子边脱衣服 24-11-07
天文十六年(1547)八月,在河越之战时期便与北条方眉来眼去的岩付城主太田资时宣布从属北条氏(《武州文书》),但不久后资时便病死,其弟资正继承了家督之位后,立即从北条方离反。十二月,北条氏康成功策反了太田资正方的上田朝直,并对岩付城发起了攻击;次年一月,资正不得已再次臣从于北条氏(《年代记配合抄》)。至天文年间末期,武藏天神山城主藤田泰邦、忍城主成田长泰、深谷城主上杉宪贤等势力均投靠到北条氏麾下(《净法寺文书》)。此间的天文十七年(1548)十二月,上野国峰城主小幡宪重内通北条方,并攻击山内上杉方的国众小林氏。可见,北条氏的势力已经渗透到了山内上杉氏的本国上野了(《小林文书》)。
形势越来越不利的山内上杉宪政在天文十六年与信浓的村上义清、大井贞清等势力结盟。由于当时甲斐的武田信玄也正在蚕食村上和大井两家的领地,为了支援盟友,宪政向信浓派遣了援军。但在同年八月的小田井原之战中大败,反而更加加速了自家的衰败。
天文十九年(1550)十一月,北条氏康终于决定攻击山内上杉氏的本城上野平井城(《小林文书》)。早在半年多以前的四月,北条氏康便向领内发布要求各乡村缴纳以贯高为基准的新税的虎印判状,并替代原来被称为“诸点役”(以田地为征收对象的诸临时课税的总称——不懂战国注)的课役(《剑持文书》)。北条氏颁布这种税制改革的法令,主要是为了重整因饱受战乱而疲敝的乡村,同时确保逐渐增长的军费开支。平井城的攻击军,便是整备了领内税收体制之后动员起来的,可见北条氏康周到的准备工作。
当然,山内上杉氏占据着地利,顽强抵抗北条军,因此当年的平井城攻略并未获得成功。但天文二十年(1551)冬,北条军再次出兵平井城,并于次年三月攻落了山内上杉宪政之子龙若丸拒守的武藏御岳城。据说本战中北条军切断了城内的水源,造成城内数千人渴死,被捕获的龙若丸也在两年后的天文二十三年(1554)在伊豆被诛杀。在龙若丸被杀的次年五月,小田原城周围发生大地震,百姓传言乃是龙若丸的恶灵在作祟,因此便为其修建了墓塔,尊其为龙若权现进行祭祀(《年代记配合抄》),此乃后话。
无论如何,御岳城的落城,给予山内上杉方极大的打击。山内上杉宪政手下的马回众见己方形势日渐不利,便合伙转投北条方,并流放了宪政,平井城落入了北条军之手,周围的国众们基本也投靠了北条方。无家可归的山内上杉宪政想要托庇于上野金山城主由良成繁和下野足利城的长尾景长,但均遭到对方的拒绝。最终在天文二十年(1552)四月,他选择逃往自祖辈以来便与本家关系颇深的越后,投靠了上杉谦信(《仁王经科注见闻私奥书》。此时上杉谦信当称为长尾景虎,为了叙述方便,以下无特殊标明,均统称为上杉谦信。另,关于山内上杉宪政逃往越后的时间,随着近几年来的研究,有学者提出了永禄元年(1558)说(《上杉家御年谱》、《新编高崎市史》),本文在此不作深入讨论和研究——不懂战国注)。而北条氏康则命弟氏尧入主平井城,并以叔父幻庵宗哲为其后见。
打算在越后重整旗鼓的山内上杉宪政于天文二十一年(1553)七月,以上杉谦信为后援重回关东,进军至武藏北部的北川道、矢岛一带(《冈部文书》),由良氏、佐野氏也来支援。九月,氏康对由良、佐野两家展开了报复行动,在其领内放火(《原文书》)。但在此之后直至永禄三年(1560)上杉谦信关东出兵前,未再见山内上杉宪政出兵关东的记录。而此间的弘治二年(1556)十一月、永禄二年(1559)四月、十一月,北条氏康多次出兵上野,拿下了沼田领、岩柜领、岳山领多地。氏康命一族北条康元进驻最北方的沼田领的沼田城,防备山内上杉宪政和越后军(《浅羽本系图》)。
第五节 足利晴氏的末路
天文二十年(1551)十二月十一日,在对平井城发起第二次攻击的几乎同时,北条氏康向古河公方足利晴氏及其重臣梁田晴助表达了忠诚,又转交晴助五条起请文,但文中言辞颇有“如果再有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这种事情,一定会被神明惩罚”这种威胁性语气(《梁田文书》)。
河越之战后,足利晴氏和北条氏康之间的关系遇冷,晴氏尚未打算将位子传给其与氏康之妹芳春院之间所生的孩子梅千代王丸(即后来的足利义氏,北条氏康的外甥——不懂战国注),而是指定了与梁田高助之女之间所生的足利藤氏为后继者,这使得晴氏和氏康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张,所以氏康想通过震慑住梁田晴助以封杀晴氏的反北条行动及对山内上杉宪政的支援。天文十六年(1547)闰七月,北条军曾出兵距离古河城很近的下总相马一带,可知氏康还不时在军事上赤裸裸地对晴氏进行压迫(《樱井文书》)。在这种情况下,当北条氏康攻击平井城时,足利晴氏没有对山内上杉宪政提供任何支援。宪政逃亡后,孤立无援的足利晴氏终于被迫和北条氏康妥协,于天文二十一年(1552)十二月十二日,将古河公方足利氏的家督之位让给了梅千代王丸,自身隐退,并向梅千代王丸下发了“继承家督之事不得有违”的御判御教书,其实就是为了明确向氏康表达自己已经让出了家督之位的意思(《喜连川文书》)。
但在天文二十三年(1554)十月,晴氏与其子藤氏在古河一带反抗北条氏,前文曾提到的在御岳城被俘虏的山内上杉宪政之子龙若丸似乎就是与此事有关联而被诛杀。但连场像样的战斗都没有,晴氏的蠢动便被扑灭,自己也被软禁在了相模的波多野,在换了多处住所后,于永禄三年(1560)五月二十七日病死。次日,氏康从野田氏那里获得了晴氏去世的消息(《野田家文书》),因此推测死亡地在下总野田氏的本城栗桥城。
至此,随着足利晴氏的退隐和山内上杉宪政逃往越后,北条氏康奉自己的外甥足利义氏为古河公方,自己便成为了实质上的关东管领,重建了传统的关东的政治体制。
第六节 与里见义尧的抗争
下面再来看看北条氏领国周边各势力的动向。
河越之战后,史料上并没有什么关于北条氏与里见氏之间对抗的记载,氏康的注意力也主要集中在侵蚀北方的山内上杉氏。里见义尧只是在河越之战前的天文十三年(1544)十月,试图夺回之前被北条军攻占的金谷城,从上总往下总推进势力。天文二十一年(1552)四月至七月,北条氏康出兵上总,再次攻击金谷城。在上总保田妙本寺僧日我留下的记录中便有“房州爆发反乱”、“总房两州之界,金谷笼城。天文癸丑七月十三日夜,入侵实城、纵兵放火”等等记载(《富士宗学要集》)。之后北条军又以峰上城为据点,多次发起攻击,终于在弘治元年(1555)秋拿下了金谷城(《白川文书》)。
从后世军记物语中的记载来看,在天文二十三年(1554)或者次年,北条军对里见氏的本城久留里城发起了攻击,却没有其他一次史料可以佐证。但从天文二十一年(1552)十二月北条氏康保证久留里城附近小柜地方的妙泉寺领安堵和永禄二年(1559)以前便夺取了里见方的佐贯地区来看,北条军确实有可能攻击过久留里城一带(《上总国古文书》、《小田原众所领役帐》)。永禄三年(1560)五月,北条氏康再次率军攻击久留里(《白川文书》)。
而里见氏也不甘示弱,里见义尧于天文二十一年(1552)攻击有吉城;弘治二年(1556)又横渡江户湾,占据了武藏的神奈川一带,并将势力逐渐向江户湾沿岸的相模三浦郡、武藏的久良岐方面渗透。特别是里见氏的势力扩张到三浦郡一线,就像一颗楔子一样,使相模直接暴露于里见军的攻击范围内,也对以相模浦贺为基地的北条水军造成了威胁,这是个十分令北条氏康头疼的问题。
第七节 甲相骏三国同盟
北条氏康能够在河越之战中获胜,并能腾出手来专门对付山内上杉宪政,其前提就是天文十四年(1545)十月与今川义元和武田信玄达成了和睦。虽然三家的根本矛盾尚未完全化解,但以山内上杉宪政为头号敌人的北条氏康和矛头已经转向三河的今川义元之间,确实已经没有了表面上的争斗和利益冲突。同时,致力于信浓攻略的武田信玄和北信浓最强的国众村上义清乃是死敌,而村上、山内上杉两家又是盟友,二者在天文二十一年(1552)至二十二年间都失去本领后,又均托庇于越后的上杉谦信,所以北条氏康、武田信玄与上杉谦信之间的纷争不可避免。可以想象,北条氏康和武田信玄从自家的战略上出发,有着共同的敌人,结盟符合两家各自的利益,是个不错的选择。且今川、武田两家在武田信玄之父信虎时代,即天文六年(1537)二月,义元便迎娶了信虎之女为正室,双方结成同盟。由于此女在天文十九年(1550)六月去世,至天文二十一年十一月,武田信玄之子迎娶今川义元之女为正室,双方又重新结成了姻亲关系。
天文二十二年(1553)初,北条氏康和武田信玄之间互换誓词;次年十二月,武田信玄之女黄梅院殿嫁给了氏康之子氏政。据说送亲的队伍由甲斐郡内的领主小山田信茂为前队,人数达到了三千人;而北条方则由重臣远山纲景、桑原盛昌、松田盛秀率两千人从小田原至郡内的上野原迎接。连当地富士御室浅间神社内庵净莲寺的僧侣也感慨此乃空前绝后之仪式,其豪华程度震惊众人(《胜山记》)。
而北条氏康与今川义元之间,天文二十三年(1554)七月,氏康之女早川殿嫁给今川氏真,今川方前往骏河、伊豆国境附近的三岛迎亲,其队伍也是一番壮丽的景象(《胜山记》)。但在之前的天文十七年(1548)三月,北条氏康曾致信尾张的织田信秀,信中表达了“虽然近年(当是指河越之战前氏康主动让出河东地区以求与今川义元达成和睦之事——不懂战国注)与今川方达成了和睦,但对方还是对我方抱有疑心”之意(《古证文》),可见当时双方还是一种貌合神离的态度。因此在今川、北条两家结盟时,氏康将子氏规送到了今川氏那里作为人质,此事至迟发生于弘治二年(1556)十月之前(《言继卿记》)。值得一提的是,北条氏规在今川氏那里为人质时,结识了当时同为人质的德川家康,这对后来构筑北条、德川两家的关系和与丰臣政权之间的外交产生巨大作用,也使北条氏规这一系在江户幕府时代流传了下来。
甲相骏三国同盟成立后,北条氏康消除了来自于领国西方的后顾之忧,可以专注于东关东和北关东的攻略了,而武田信玄、今川义元也同样可以去实施自己的既定战略了,因此可以说三国同盟对于东国战国时代的发展形势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据《相州兵乱记》、《甲阳军鉴》等军记物语所载,天文二十三年(1554)三月,北条氏康、武田信玄和今川义元在骏河东部的善德寺会盟。但同期的一次史料上并未对此有所记载,且在前一年的天文二十二年初,与今川义元已经达成同盟的武田信玄与北条氏康结盟,因此善德寺会盟一事无法确认其存在。即便真的会面了,也该是对于之前盟约的确认吧。
第八节 足利义氏的小田原御成
弘治元年(1555)十一月,居于镰仓葛西谷而被称为“葛西殿”的足利梅千代王丸在舅舅北条氏康的后见下元服(《喜连川文书》),并从幕府将军足利义辉那里拜领义字,称足利义氏。从前年的天文二十二年(1553)三月二十二日,义氏便给结城大中寺下发了寺领的安堵状;同年四月,又使用“大和”印文的印章开始发布印判状。可见在元服前,义氏便开始执行公方的政务了(《大中寺文书》、《涉江文书》)。
在足利义氏元服三年后的永禄元年(1558)四月十日,义氏与其正室·北条氏康之女净光院殿一同参拜了镰仓鹤冈八幡宫,并于二十八日访问了小田原城的氏康馆。当日下午经过了一系列礼节性的流程后,与北条氏康、氏政及北条氏重臣佐佐木近江守、一式直朝等人会面,并参加了盛大的晚宴。除了熨斗鲍、鲤鱼和小田原名产梅干等美味佳肴外,宴会厅里还布置和摆放了绘画、陶瓷器等高价的装饰物,可见氏康也是极尽奢华地迎接这位新公方(《鹤冈八幡宫社参记》)。
足利义氏之母芳春院是北条氏纲之女·氏康的妹妹,义氏之妻又是氏康之女,再加上既是岳父又是舅舅的北条氏康,义氏自身可谓是全面受到了北条氏的影响,连其使用的“大和”印判,大概也是模仿北条氏康使用虎印判吧。此外,义氏不仅受幕府将军的偏讳,还于永禄七年(1564)使用了与历代关东公方不同却与将军形态差不多的花押,可能也与重视幕府的北条氏康的影响有关。无论上述说法如何,义氏的鹤冈八幡宫参拜和小田原城御成(对于身份高贵之人前往某处的敬称——不懂战国注),相当于对内外表示了义氏乃是关东之主,而氏康则从父亲那里继承了辅佐关东之主的管领的政治地位。
对于关东、奥羽本受关东公方足利氏管辖的诸势力来说,公方家的传统权威和氏康从父亲那里承袭的关东管领也并非是空有其表,陆奥白河氏、常陆烟田氏、下野那须、小山、长沼诸氏等均向足利义氏和北条氏康表示了祝贺之意(《古今消息集》)。包括在此之前的足利义氏元服之际,下总结城氏、千叶氏、上野新田氏也都纷纷表达了祝贺之意或献上礼物等等。
第九节 关东管领北条氏康
拥立足利义氏并掌控着关东管领实际权力和地位的北条氏康此时迎来了事业的最高峰,介入复杂的关东各势力间的纷争,并向着构筑以公方义氏为顶点的东国支配秩序的目标迈进。
例如,陆奥的白河晴纲与常陆的佐竹义昭之间的国境纷争由来已久,北条氏康便依照所谓的足利义氏的“上意”进行仲裁,永禄三年(1560)十一月,白河、佐竹两家达成和睦(《那须文书》)。前一年发生的常陆国众真壁久干和大掾庆干之间的领土纷争,也是由氏康出面调解的(《真壁文书》)。
对于各势力之间的摩擦,氏康也时常武力介入。弘治二年(1556)四月,常陆的小田氏治便遭到了北条、结城联军的讨伐,因为氏治与已经投靠北条方的结城氏对立已久(《白川文书》);次年十二月,下野的壬生纲雄因与宇都宫尚纲间出现领土纠纷,足利义氏命氏康讨伐壬生纲雄(《那须文书》)。在攻击小田氏时,与小田氏关系友好的佐竹义昭并未出兵救援,攻击壬生氏时,与纲雄关系还不错的那须资胤也没来驰援,可见北条氏康的诸势力统制政策已经影响到了除了当事者以外的势力。
北条氏康苦心建立的公方—关东管领这种体制乍一看是恢复了关东以前传统的统治秩序,但也与山内·扇谷两上杉氏时代有所不同。足利义氏从氏康那里获得395贯110文的知行,与幻庵宗哲及其子三郎一样位列北条氏的一门众(《小田原众所领役帐》),说明已与北条氏融为一体的义氏只不过是氏康推进领国支配和统辖关东诸势力并使这种公权力正当化的工具,虽然公方义氏在名义上处于北条氏的上位,且继续使用“大和”印判等行独立的权力运作,但其最终还是必须留在与氏康协作的体制和框架内。
第三章 北条军团的构成
第一节 由《小田原众所领役帐》看北条军团
为了更加准确的掌握普请役家臣们的赋课情况,永禄二年(1559)二月,北条氏康命太田丰后守、松田康定、关为清等家臣制作记录北条氏家臣知行高的账簿,即著名的《小田原众所领役帐》,这是了解当时北条军团实际情况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史料。近年来,也有称之为《北条家所领役帐》的说法,为了叙述方便,以下统称为《役帐》。
根据《役帐》的记载,北条军团大致分成直属马回众,以足利义氏和幻庵宗哲为首的一门众及由众家臣构成的御家中众、诸足轻众,由小田原众、玉绳众、江户众、河越众、松山众、伊豆众、津久井众为骨干构成的地域性家臣团以及在北条氏领国内拥有知行的外样国众。此外还有职人众、早云寺和鹤冈八幡宫等寺社等等,这些组织机构和北条氏家臣们一样,同样需要承担普请役,但也并不意味着像其他家臣那样承担战时的军役。此时氏康次子氏照指挥的泷山众、八王子众和三子氏邦指挥的钵形众尚未建立,因此未记载于《役帐》中。
御马回众、诸足轻众、小田原众和伊豆众由北条氏康直接指挥,玉绳众、江户众、河越中、松山众、津久井众则分别由玉绳城主北条纲成、江户城代远山纲景、河越城代大道寺周胜、松山城代狩野某、津久井城主内藤康行这些支城主和城代们指挥。而御家中众中的本光院殿众(三浦众,主要为氏康弟为昌的一部分遗臣)和幻庵宗哲的嫡子三郎麾下的小机众,被配属于相模的三浦郡和武藏的小机领,实际性质与玉绳众差不多。此外,足利义氏和幻庵宗哲也分别指挥着自己的直属家臣团。
外样国众则有甲斐郡内谷村的小山田信有、武藏胜沼的三田纲秀、松山的上田朝直、岩付的太田资正、泷山的大石纲周、忍的成田长泰、下总小金的高城胤吉、臼井的原胤贞、上总土气的酒井胤治、东金的酒井胤敏等人。除了甲斐郡内的小山田氏同时从属于武田氏属于一个特例外,其他基本都是天文末年投归到北条氏麾下的国众,根据北条氏的动员令率军参与其军事行动。但他们之间并非是强固的主从关系,只不过是一种势力差较大的同盟关系,因此随时可能从北条方离反。永禄三年上杉谦信出兵关东之际,三田纲秀、太田资正和成田长泰等人便立即投靠到了上杉方;而上田朝直甚至可能在《役帐》发布之前便从松山城退城了。据学者佐胁荣智的说法,《役帐》中所记录的松山众,是在上田朝直离反后为了维持松山城的防卫而仓促组建的军团。无论如何,北条军的兵力主体是以相模、伊豆、武藏中部和南部等支城领所编成的军团,在史料中出现“南众”、“南方”大概就是指关东南部兵力的集合体。
为了能够与房总的里见氏对抗,对于北条氏康来说,组建水军也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虽然《役帐》中并没有记载北条水军的编成情况,但实际上当时北条水军的主力就是身为本光院殿众的山本家次和位列玉绳众的爱洲兵部少辅所指挥的相模浦贺水军。但这支水军与里见水军相比,实力还是较弱,因此氏康在永禄五年(1562)从纪伊招来了保有大型安宅船的水军头领梶原景宗为客将,以加强自身的水军实力(《纪伊续风土记附录》)。
第二节 军役的承担
《役帐》记载了北条氏家臣的知行地及其贯高,这是氏康赐给家臣的“御恩”,并以此贯高基准课以奉公,其核心就是军役。但在《役帐》中只记载了其赋课基准,并没有记载如何对每个家臣课以军役,只有一小部分在虎印判状中有所规定。例如在弘治二年(1556)三月八日下发给诸足轻众伊波大学助、伊波修理亮的虎印判状中(《相州文书》),对贯高为442贯832文知行的二人课以五十六人,其中十二人为骑马武者的军役。结合学者佐胁荣智对于氏政、氏直时代的同类情况的统计,得出北条氏家臣的军役负担为五贯左右一人,对于寄子、同心这样的下级家臣则是三贯左右一人。
明确了贯高及动员人数之间的比例关系,北条氏可以稳定地动员领内的兵力,但这些被课以军役的家臣手下的兵员,也并不是时刻有所准备的。例如在永禄四年(1561)十月十一日由北条氏政下发虎印判状中,足轻大将大藤政信就出现了手下兵力不足的情况(《小田原市立图书馆所藏文书》)。同年三月上杉谦信大军袭来时曾扫过大藤领所在的相模中郡而进军小田原城,或许在此发生过战斗导致大藤队的兵力损失。而兵力不足则可能会左右战局的胜败,因此当时北条氏政下令无论如何也要凑够兵员。在同一份虎印判状中还提及了大藤队的武士“连甲胄都没有,像个低等的杂兵,看着就很穷酸”,所以氏政还要求骑马武者和足轻起码要戴个皮笠,可见当时军装的杂乱和不规整。从永禄九年(1566)六月二十一日的北条氏照朱印状开始,至元龟二年(1571)七月二十八日的虎印判状中,才逐渐对具足、甲、大立物、手盖、面肪、皮笠等军装和铁炮、弓、枪等武器的配备予以规范。因永禄九年以后北条氏康便不再亲赴战场了,所以关于军装的规范化当是在氏政的时代逐步实现的。
第三节 出钱和普请役
在对家臣们课以的役中,除了军役外,主要还有普请役和出钱等,当然这也是依据贯高来计算和分配的。
所谓出钱,主要是为了支付城普请和外交工作的费用而征收的钱或黄金。虽然在北条氏康时代《役帐》中便规定了“兵士征集、出钱等根据贯高测算”,但实际征收的次数极少,最著名的一次当属天正十六年(1588)氏康之子氏规上洛觐见丰臣秀吉时所用的支出。至于出钱的赋课情况,因例子不多,所以无法知其详细。
关于普请役,顾名思义就是北条氏领国内的城郭普请时所需承担的赋课,主要包括城郭的建设、改修,战场设施的构筑等等,可以说和军役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大致也和军役的人员标准赋课差不多。但每年人员的动员天数并不明确,且和出钱一样,在氏康时代普请役缺乏具体的事例,所以有些具体内容无法得知。
作为支撑战国大名统治基础的役就是军役了,因此一般不会被免除,但出钱和普请役被免除的情况可不少,在《役帐》中也经常出现“御役免”的说法,即免除普请役的规定。例如御马回众之一的石卷家贞等七十八人一般情况下是“无役”的,即是指免除普请役,因为石卷家贞为氏康身边的事务型吏僚,因此推断他在实施普请之时,在工地承担事务分配和工程监督等工作。而天正九年(1581)八月,与石卷家贞同属御马回众的冈本政秀便被北条氏政询问骏河德仓城和相模新城的普请情况,也可证明前面的推断(《服部玄三氏所藏手鉴》)。
第四章 北条氏康的领国经营
第一节 实施大规模检地
永正三年(1506)由北条氏康祖父早云庵宗瑞下令实施的相模西郡领内的检地,一直被认为是当时日本最初的战国大名检地。之后,检地一直是北条氏领国经营的基础。北条氏纲于永正十七年(1520)在小田原、镰仓实施检地;北条氏康也于继承家督之位不久后的天文十一年(1542)至十二年,在伊豆、相模及武藏南部一带进行检地;又于弘治元年(1555)在武藏东部和北部地区实施检地。
北条氏的检地主要是基于田和畑的面积来算定的(日本田和畑的区别一般来说田指水田,畑指旱田。还有说法是田特指稻田,而畑主要种植麦、芋、豆等作物——不懂战国注),田一反(反为土地面积单位,一反约991.7平方米——不懂战国注)课500文,畑一反课165文,并大致以此为乡村的贯高基准。乡村则需缴纳基于贯高基准的赋税,即年贡高。在实际检地时,战国大名多采用由知行主的土地申报制,即“指出”,也有派遣检地奉行进行实际测量的情况。
在实行领国一元化支配之前,大名、庄园领主或在地领主们为了掌握手中的土地情况和测算年贡高,也会实施检地,特别是在领主更替时实施的较多。例如前面提到的北条氏纲永正十七年(1520)和北条氏康天文十一年(1542)的检地便大致符合此种情况。相比宗瑞、氏纲在小田原、镰仓等特定地区的检地,到了后来氏政、氏直时代的检地地域则更加分散了,作为中间阶段的氏康时代的检地,有何特别的意义呢?对于家臣的军役赋课是以其知行贯高为基准的,氏康时代确立了这种统一的知行制和军制,并整备了以乡村贯高为基准的税收体制,其作用对于北条氏军政两面起到的支持作用无疑是巨大的。
第二节 整备税收体制
说起北条氏康的主要政绩,便是建立了以贯高为基准的统一的税收体制。继承以前祖父早云庵宗瑞通过检地核算乡村年贡额的政策,北条氏康在领内大规模实施检地,几乎涵盖了当时整个北条氏领国,其推行的税制除了年贡外,还涉及被称作“公事”的很多方面的税收。
天文十九年(1550)四月,北条氏康废止了对伊豆、相模、武藏南部诸乡村的畑地所课以的被称作“诸点役”的公事,改为征收贯高百分之六的悬钱(《剑持文书》。(悬钱是指领主依据赋课临时征收的税金——不懂战国注)。在此时期的北条氏康正致力于攻击山内上杉宪政,频繁的军事行动必然导致军费开支增大,由此对于乡村课以的“公事”也随之增多,其恶果就是造成国郡疲敝,百姓逃散。所以北条氏康本次废止“诸公事”的举措在于整合了旧有的“公事”繁杂的状况,确立了统一标准的税收体系,否定了家臣主导的“公事”征收,从而可将资源直接纳入小田原本城和各支城领,对保障大名的经济基础和增强军力有着极大的帮助。
在征收悬钱的同时,北条氏康还将一间家屋所征收的栋别钱由50文降到了35文;在天文二十一年(1552),将反钱的税率定为贯高的百分之八。这个栋别钱、反钱与悬钱并不相同,乃是在扇谷上杉氏统治时代便进行征收的税种。而北条氏康则通过检地掌握了贯高,再加上新的栋别普查,制定了北条氏统治下的领国的税率及赋课方式,确立了以悬钱、栋别钱和反钱为主的税收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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