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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个人的体验:接近上帝

回复:爱不爱上帝?

如果把一切悲剧都简化为当事人的错不就变成了典中典的受害者有罪论吗?导致悲剧的原因是多方面交织的,一个人的行为导致他的后果不代表后果的程度是适当的。另外存在即合理的原意是凡是存在于现实的在逻辑上都是自洽的,但这不代表在普遍价值判断上是正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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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有罪论,这套理论根本没错啊。我觉得普世的受害者有罪论还不够正确,我理解的受害者有罪论是一个人一生所遭受的所有经历,欢愉,痛苦都是他应得的

但一个人行为的后果究竟该有多严重,就不是人要考虑的事了。执行行动后的一切都交给上帝来决定吧。

逻辑上自洽就代表它是正当的,不管文人,法学家,七姑姑八奶奶如何锐评,那也只是人的价值层面上判定的不正当。但在神的天平上,一切都明码标价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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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