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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一家亲了

AnyAirRemake 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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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拘完出来,陈时钟我草泥马,支那拘完出来,哎呀我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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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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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只要你骂任何人对方都有资格控告你,无论是总统高官还是普通平民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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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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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十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第 311 條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第 312 條

對於已死之人公然侮辱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已死之人犯誹謗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第 313 條

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前項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 314 條

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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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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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談論這判決的是否為支性展現,不過台灣的言論收緊跟最近DPP在黨內搞二次除垢都很類似於美國麥卡錫主義在冷戰時的盛行,大概是要為接下來的新冷戰和有可能隨時爆發的熱戰做輿論準備。台灣是支那擴張的第一線,這種情況大概會越來越極端,島人同胞最好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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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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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蛆是站在谁的立场上反美?我想都不敢想了,早该送中送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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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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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皮红心党加油^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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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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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最後也是易課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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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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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议员好象是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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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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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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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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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时中我就搁这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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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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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件是由陳時中自己親自提告的,我不知道算不算國家機器搞陰謀啦。另外,判決理由除了「無恥舔美賣台」為超出適當批評之理由外,還有當事人屢次不到庭,因此被判刑。
我認為提高告然侮辱是陳時中自己的的權利,但作為一個政府官員,面對這樣的批評(就算帶有辱罵性的字眼)也不應有所動作,因為政府的行事本來就可受公評。另外,民進黨都罵國民黨舔共多久了,他們也沒多少人提告啊!被人講舔美也不過分吧?(反正比起舔共,我寧願選舔美就是了。)
但也沒有成文或不成文法規定官員不許提告公然侮辱,也只能說陳時中的肚量狹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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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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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骂人会被控告
但是在大陆骂人可能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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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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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台灣民主自從蔡英文上臺後從80分退步到60分,
那中國就是那位腆不知恥年年交白卷的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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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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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民众党上台还有没有希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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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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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素質…
也許是他除了罵陳時中之外還幹了什麼蠢事,或是他是被殺雞儆猴的那個 畢竟言論自由是要有建設性的批評 而不是無謂的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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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