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應在南京多殺!”
回复:“應在南京多殺!”
1951年二月中旬,毛泽东直接电告上海、南京两市委负责人说:“上海是一个六百万人口的大城市,按照上海已捕二万余人仅杀二百余人的情况,我认为一九五一年一年之内至少应当杀掉罪恶大的匪首、惯匪、恶霸、特务及(道)会门头子三千人左右。而在上半年至少要杀掉一千五百人左右。这个数字是否妥当,请你们加以斟酌,南京方面,据2月3日柯庆施同志的电报,已杀七十二人,拟再杀一千五百人,这个数目太少。南京市一个五十万人口的大城市,国民党的首都,应杀的反动分子似不止二千余人“,”南京杀人太少,应在南京多杀“!——毛泽东《对上海南京镇反工作的指示》,1951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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