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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从南京一男子与外籍男子发生口角将外籍男子捅死一事有感

回复:从南京一男子与外籍男子发生口角将外籍男子捅死一事有感

我第一次看到这个新闻标题,心想一个人不管是发生口角或者是一些肢体冲突了,持刀把人捅死了,我的印象中,在中国持械杀人应该死刑无疑,但我发现大部分网民对此结果的评价是“崇洋媚外”“软弱的政府”“洋人高人一等”包括图片里的“冲动了去捅了丫的”仿佛在激动后捅人,甚至捅死不仅仅是一件正常的事,而且是一件体现了一个人气魄的事情。还有第二条的“失手”,非常经典,很有节目效果,第一次见持刀叫“失手”,可见蜘蛛的解释完全没有逻辑性和说服力,只是为了内心的痛快和一种“我们不用在受欺负了”的发泄。
Jared_att 2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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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致死是有区别的,不过我也没看原新闻,也不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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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