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偷拍案二审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核心要点
驳回全部诉求,维持原判
2025年9月11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终审宣判:罗某某、曾某某不构成对何先生一般人格权的侵害,驳回其要求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的上诉请求。法院认为,两名女子的质疑基于鞋面闪光客观现象,非恶意诽谤或诬陷,且三次道歉(事发当面、媒体公开、当庭鞠躬)已与行为影响“基本相当”。
葱轮TV 25-09-13
驳回全部诉求,维持原判
2025年9月11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终审宣判:罗某某、曾某某不构成对何先生一般人格权的侵害,驳回其要求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的上诉请求。法院认为,两名女子的质疑基于鞋面闪光客观现象,非恶意诽谤或诬陷,且三次道歉(事发当面、媒体公开、当庭鞠躬)已与行为影响“基本相当”。
葱轮TV 25-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