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位外地的律师聊天,得知了一个让我惊呆的案件。
山西某医药公司跟多地殡仪馆合作,收购20—60岁的非因病死亡的尸体。买来的这些尸体会被粗暴切割,部分骨骼用来制成生物组织材料出售给医院。这起案件由公安部刑侦局调查,涉及山西、四川、广西等地。光是四川某地涉案尸体就高达几千具,涉案金额三点多亿,在案被告人七十多人。
这意味着什么呢?亲人的遗体送到涉案的殡仪馆后,领到的骨灰未必是自己亲人的(天知道会不会是什么其他动物),就算是亲人的,也未必是完整的(死后还要被肢解,真的是死无全尸啊)。他们是造了什么孽啊!我听得浑身颤抖!
那么,根据现行法律,被告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他们涉嫌的罪名是“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最高量刑只有三年!
葱轮TV 24-08-09
这意味着什么呢?亲人的遗体送到涉案的殡仪馆后,领到的骨灰未必是自己亲人的(天知道会不会是什么其他动物),就算是亲人的,也未必是完整的(死后还要被肢解,真的是死无全尸啊)。他们是造了什么孽啊!我听得浑身颤抖!
那么,根据现行法律,被告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他们涉嫌的罪名是“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最高量刑只有三年!
葱轮TV 24-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