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评论请先登录或注册
「所有AB团的破获完全是根据犯人的口供去破获的,……审犯人的技术,全靠刑审」。对犯人普遍采用「软硬兼施」的方法:所谓「软」,「就是用言语骗出犯人口供,……所谓硬的方法,通常着双手吊起,人向悬空,用牛尾竹扫子去打,如仍坚持不供的,则用香火或洋油烧身,甚至有用洋钉将手钉在桌上,用篾片插入手指甲内,在各县的刑法种类无奇不有,有所谓炸刑(万泰),打地雷公,坐轿子,坐飞机(各县皆然),坐快活椅子,虾蟆喝水,猴子牵缰,用枪通条烧红通肛门(胜利县)……等。就胜利(县)说,刑法计有一百廿种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