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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生认罪后被判得更重

#破事氵
香港一名大学生承认在社交平台煽惑他人对抗共产党和港府而触犯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他原本因认罪可获减刑至3年零8个月,但因《港区国安法》订明,情节严重者的最低刑期为判监5年,法官其后改判他入狱5年,令他要「多关」16个月。

被告倾向就刑期提出上诉,法律界不少人认为有争议空间,指裁决冲击普通法制度,亦失去令被告认罪减刑的诱因;但亦有业界认为,国安法属全国性法律,约束力高于其他本地法例,法官不具量刑的酌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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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天真

记住晶哥的所有话术都是为了让你主动“认罪”

包括且不仅包括:先是唱白脸的上对你进行威胁 恐吓 虐待 殴打 然后再来个唱红脸的 对你进行虚假许诺 故意降低认罪后的结果严重性诱骗你承认某个罪名

一旦你主动承认“罪名” 那么就万劫不复

支国虽然没有法律 没有规则

但是有一些潜规则

不然他们也不需要费这个劲

一旦遭遇不幸 不管晶哥使出什么招数 记住永远不承认任何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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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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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必溯既往,上诉必加刑,坦白从宽,牢底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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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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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后香港10,20后:哪来收英镑的狗夹私货射影gj,中g一直有言论zy,你这种人十有**是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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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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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零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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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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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都没境外势力援助了?真是都拉了 不如一百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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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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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了,研究一下偷渡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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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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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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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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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从宽,牢底坐穿
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怎么那么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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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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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乳不认罪,直言自己不过是想煽动他人在南京炭火烤猪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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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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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国家也会对一些罪名设置刑期下限,拿这种无关痛痒的细节问题说事多少有点小骂大帮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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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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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共最喜歡殘害自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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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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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大法不简单追溯一下怎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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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