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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演變成
1)完全撤回逃犯修例
2)撤銷定性6月12號集會同之後的抗爭活動為「暴動」
3)撤銷所有抗爭者的控罪
4)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警隊濫權
5)全面落實雙「真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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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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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版本
1)完全撤回逃犯修例
2)追究警方開槍責任
3)不檢控和釋放示威者
4)撤銷定性6月12號集會為「暴動」
5)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問責落台
後來演變成
1)完全撤回逃犯修例
2)撤銷定性6月12號集會同之後的抗爭活動為「暴動」
3)撤銷所有抗爭者的控罪
4)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警隊濫權
5)全面落實雙「真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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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7